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7〕86号)和《四川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川农发〔2023〕35号)要求,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联席会议组织开展了2022-2023年度“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经我市自评、考核组实地复核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综合评定,我市在全省参与考核的20个市(州)中排名第2,被评为“优秀”等次。自全省2019年开展“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以来,每两年考核一次,我市已连续三次获得“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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