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27日,省厅综合执法监督局、省水产局检查组一行,到我市开展渔业船舶安全执法检查,主要检查了市生态渔业公司在剑阁县、青川县、利州区、昭化区停泊的渔业船舶。
检查组重点检查了渔业船舶证书、船员证书、救生设备、救生衣穿戴情况及消防安全设施的配备等情况,排查了渔船船体、动力装置、作业区域,是否超员超载、违法载客搭物、酒后驾船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船舶停靠时管理不足、船体标识不清、检验证书过期等问题,检查组责令市生态渔业公司立即整改,限时完成检验和登记换证,作业过程严格遵守安全航行相关规定,做好生产管理记录,确保安全生产;要求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渔业船舶监督管理,落实属地责任,强化巡航执法检查,联合有关部门整治清理涉渔“三无”船舶,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有关规定,确保渔业生产秩序安全稳定。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按照部、省工作总体部署,狠抓落实,坚持把渔业安全生产和长江“十年禁渔”作为重中之重抓实抓好,确保全年渔业渔政工作保持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