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事用火安全告知书

日期: 2024-02-20 浏览量:2150 来源: 市农机事务中心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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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农民朋友们: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春耕备耕时期农事活动增多,为防止用火不当引发火灾,现向大家发出农事用火安全告知书。

1.禁止在田间、地边、村边随意焚烧秸秆、杂草、农药肥料包装袋、废弃农膜和垃圾。

2.及时清理田间地头、沟渠路边、林田交错地带的秸秆、杂草、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等,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等要集中定点回收。

3.禁止携带火源进入林区,在林区间从事农事活动时,要提高安全用火意识,做到不吸烟、不用火。

4.日常用火一定要做到全程专人值守,做到用火不离人、离人火已灭,火柴相隔离。

5.禁止在未经批准的地方用火烧垦开荒。

6.对取得相关批准的农事野外用火,应有专人负责火场,携带灭火器具,建立火源隔离区域。用火结束后,及时扑灭火源,浇湿火星,防止复燃。

7.对因农事用火不当引起的火灾,将依法对责任人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防火连着你我他,平安幸福靠大家。请大家切实增强防火安全意识,坚决杜绝农事用火不良习惯和违法行为,为维护乡村振兴创造良好安全环境,守护好绿水青山。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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