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生态农场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科〔2022〕4号)精神,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农场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开展了2023年度省级生态农场评价工作。经县级推荐申报、形式审查、材料初评、市级现场复核、省级综合评议等程序,拟推荐70家农场主体为省级生态农场,现予以公布(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9日-1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来电或书面形式向省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中心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省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中心,028-85505386。
附件:2023年度省级生态农场主体拟推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