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刘诗平、于文静
近日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健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体系,优先把东北黑土地区、平原地区、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的耕地建成高标准农田,适当提高投资补助水平。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如何落实这些部署,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当前,我国耕地总量下降势头得到扭转,高标准农田建成面积持续增加,农田基础设施持续改善。”南京农业大学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教授纪月清说,耕地保护和建设同时也面临着新复垦与新开垦耕地地力较低等方面的挑战,迫切需要健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保护制度体系。
纪月清表示,耕地保护和建设是长期工程,需要健全投入保障体制机制,形成中央、地方和农民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投资模式。同时,健全农田建设标准体系,切实提高每单位财政投入的增产稳产效果。
“人均耕地少、高质量耕地少、后备耕地少是基本国情,我国仍需高度重视‘耕地的数量保障、质量提升、生态修复和治理效能’四个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陈学渊说。
陈学渊认为,耕地数量方面,应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保持耕地占补数量不减少,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坚决杜绝耕地“非农化”;耕地质量方面,永久基本农田坚持采用严格的用途管制制度,保护优质耕地,维持粮食生产能力不减弱;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等工程建设,全力提升耕地质量,“小田并大田”解决耕地“细碎化”;经济效益方面,全方位构建耕地经济补偿机制,激发耕地保护主体的积极性,有效遏制耕地“非粮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守住耕地这个命根子,坚决整治乱占、破坏耕地违法行为,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和管护力度,确保耕地数量有保障、质量有提升。
“我们深感责任重大,重任在肩,将着力提升耕地质量,建强粮食安全母体。”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抓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这个基础,加快普查进度,确保明年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任务,强化质量控制,尽快摸清土壤质量家底。新增耕地质量鉴定已写入相关规定,农业农村部正在制定管理办法,完善后续管护和再评价机制。同时,农业农村部牵头编制了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正在按程序报批。
“全国耕地灌溉面积有10.55亿亩,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围绕把具备灌溉条件的耕地建成高标准农田,水利部将从两方面入手:
一是统筹灌区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建设,全面提升农田灌溉保障水平。密切配合农业农村部,加快推进四川都江堰、内蒙古河套等6个灌区整灌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在全国优先将具备水利灌溉条件的耕地建成高标准农田。
二是抓住增发国债的机遇,加大灌区建设改造力度。结合推进国家水网重大工程建设,在水土资源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配套建设一批节水型、生态型灌区,新增恢复和改善一定数量的高质量灌溉面积,夯实粮食安全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