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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日期: 2023-11-17 来源: 市经济作物管理站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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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广元市经济作物管理站<“广元黄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府办发〔2018〕33号)要求,我局牵头组织开展了第“广元黄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企业申报工作。经综合审并报请市政府同意拟授权广元市好茶客茶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苍宏茶业有限责任公司2家企业使用“广元黄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7日至11月24日)。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广元市经济作物管理站提出异议。所提异议要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反映人须用真实姓名、电话和地址。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753号  邮政编码:628017

联系人:胡尧   电话:0839-3263634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7日

主办单位: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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