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关本次遴选的基本情况请参见“项目概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遴选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教育部门或其它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合法办学资质或办学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承担了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又未按期完成的供应商不得参加;两年内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存在私自分包、转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从高素质农民培育库中除名未满5年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三、遴选文件领取
遴选文件获取时间、地点:遴选文件自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16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广元市利州区金穗苑一栋二单元101现场获取或在网上获取。遴选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份(遴选资格不能转让)。
方式一(现场获取遴选文件):经办人员在广元市利州区金穗苑一栋二单元101现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方式二(网上获取遴选文件):须将填写完整的《投标单位报名表》、以上资料及遴选文件购买费用支付凭证加盖供应商鲜章后进行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处(邮箱:408346682@qq.com),具体事宜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839-3511596。
四、申请书送达
1.所有参加遴选的供应商应编制“遴选申请书”。遴选申请书用汉语编制,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鲜章。
申请书一套正本,两套副本,一份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为用U盘存储的遴选申请书正本扫描件,pdf格式,电子文档与遴选申请书正本扫描件一致。)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复印件。
遴选申请书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密封递交,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遴选申请书,将被拒收。
2.遴选申请书必须在北京时间2023年11月22日10:00时前递交。
3.逾期送达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