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严格农村住房宅基地审批管理 助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日期: 2023-06-26 浏览量:2016 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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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底,广元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15条措施》,进一步严格全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全市农村住房宅基地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和加强,有效遏制农村住房乱建行为,推动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一、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破解农村住房建管困局。一是制定具体措施。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联合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15条措施》,从科学规划引领、严格审批管理、突出风貌管控、强化质量安全、压实监管责任等5个方面对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全过程进行了规范,特别是结合广元实际,提出积极推广坡屋顶建立建新拆旧保证金等措施,解决了农房建设管理工作措施不具体、操作性不强的问题。二是理顺管理机制。坚持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明确了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基地审批管理指导,自然资源部门负责规划选址、办理农转用审批,住建部门负责农房风貌质量安全监管指导,乡镇负责属地主体审批责任,村级组织负责农户申报真实性核实责任,协管员负责违法占地巡查报告,构建起全市上下贯通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体系,解决了农房建设管理责任不清、职责不明的问题。三是落实机构力量。全市142个乡镇落实宅基地审批管理牵头机构,其中99个乡镇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43个乡镇由村建办牵头。各乡镇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解决了基层无机构、无人办事的问题。

二、严格宅基地审批管理,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住房。一是摸清底数建立台账。以村为单位组织摸排宅基地建房底数,市、县、乡分级建立宅基地审批管理台账,每季度逐级上报审批情况,实行台账式精细化管理。二是落实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村民小组讨论—村民委员会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三审核”组公示申请材料、乡镇公示审批结果“两公示”的程序;实行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住建等部门在材料审核、现场勘查等环节联合办公、各司其职“三方联机制;落实乡镇管理人员申请审核到场—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建中巡查监管到场—建成后验收核查到场到场”制度2020年以来全市审批宅基地16631宗、2571.84亩三是稳妥处置问题建房。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开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2021年以来,全市农业农村部门立案查处农村村民未经批准占用土地建住宅案18起。今年以来全市已开展专项督导6次,拆除乱占耕地建住房6宗。

三、强化宣传建管结合,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一是深入宣传营造氛围。进一步组织县、乡、村三级干部开展《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15条措施》培训,让干部掌握要求、掌握政策。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群众宣传,营造农村住房建设规范有序的良好氛围。二是严格管理严控问题增量。严格宅基地申请审查、审核批准程序,加强用地建房全过程管理;加强动态巡查监管,做到对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严肃查处违法建房问题,在逐步消化存量问题的同时坚决遏制问题新增。三是坚持乡村建管结合。聚集整市建设脱贫地区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建设,坚持产村一体、农文旅融合,发展绿色产业、建设美丽村庄。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开展环境整治,深化乡村治理,守住绿水青山。加强文明新风建设,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绘就全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新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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