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今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广元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要求,扎实推进农业法治建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一是制定法治计划。印发《广元市2022年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农业农村发展总体规划和我局年度工作计划,并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考核、同落实;将农业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把任务分解到县区、局属单位,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年终全面总结、逗硬考核。二是强化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和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属各单位负责人配合抓的工作局面,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效开展、层层落实。三是高标准创建。全市农业农村系统上下联动,通过法治教育大宣传、重大行政决策大规范、行政执法大提升、政务服务大优化和矛盾纠纷大化解“五大行动”以及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规章制度等方式助推我市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广元市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重点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农业农村系统干部群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是纳入党组会前学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作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农业干部培训班重点课程,制定《广元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局党组(扩大)会议会前学法计划》,在局党组(扩大)会上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论述的“十一个坚持”,深刻理解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内容和要求。三是纳入日常学习宣传。购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近六十本,保障全局县处级以上“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和局属三十多个单位“关键岗位”人手一本学习读本,利用支部、科室会议、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宣传的首要任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局门户网站、“12.4”国家宪法日、“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活动、日常执法普法等方式持续开展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农村、进网络。
(三)从严执行依法决策规定。一是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信息报送审核制度,在局官方网站公开农业农村政策法规文件并开设“行政执法”专栏,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实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做到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双公开”。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紧紧围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程序、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等重点内容,在出台重大政策、改革措施和重要规章时,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保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三是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担当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法治把关作用。四是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一件事一次办”,全年办理行政许可事项4项,按时办结率和相对人满意率均达100%。五是依法调整行政权力事项。依法及时将我局的行政权力事项调整为371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1项,行政处罚事项294项。六是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要求,定期上传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至广元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今年以来已上传行政许可4条、行政检查58条;积极组织、参与广元市首届“诚信企业”“诚信企业家”评选活动,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活动。
(四)着力提升规范性文件审核质效。制定《广元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切实加强了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对以我局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明确政策法规科作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主体,建立合法性审核台账,统一合法性审核前置要件;在审查规范性文件时,重点审查是否超越制定机关法定职权、是否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及时纠正,未经合法性审核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提交审议、印发;不定期对本部门制定或为市政府代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适时清理,对已公布的不符合实际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废止,实行动态化、精细化管理。2022年,我局承办的《广元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住房建设管理15条措施》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决策启动、公众参与、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定出台。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纵深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织各县区开展2022年度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自查与交叉互评工作,并根据自查与交叉互评情况进行整改。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制定《广元市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工作参考手册》,执法人员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7月1日,举行农业综合执法制式服装着装仪式,我局首批21人配备农业综合执法制式服装。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行动、“中国渔政亮剑2022”、植物检疫专项执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和动物防疫执法等六大农业执法专项行动,大力整顿规范农业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各种涉农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了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依法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截至10月底,全市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85件、处罚没款80.27万元,依法移送公安机关4件。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印发了《关于规范和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通知》,成立广元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调解委员会,及时有效处理各类信访、投诉、举报事项,引导信访当事人息诉罢访或依法处理。
(六)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根据《广元市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等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公平竞争审查实施办法》,推进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核有效衔接,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严格对照审查标准和审查要求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防止出现排除、限制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一旦发现立即清理废除,确保行政行为符合公平竞争和法律法规要求。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对局属各单位所起草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文件进行全覆盖审查。2022年,由我局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共35件,经审查,均符合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未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
(七)加快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继续实施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依申请行使的27项政务服务即办事项比例达51.8%,已提速88.1%,网上办、一次办比率均达到100%;积极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共收集录入政务共享信息69条,其中面向社会开放49条、依申请开放20条,共享数据开放率达到100%;办结行政许可4件,群众满意率达到100%,电子证照生产率达到100%。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在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服务专区设立农业农村专窗,首席事务代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局官方网站链接四川政务服务网,完善政务服务栏目和内容。成立政务数据汇集工作推进专班,组织开展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数据汇集工作,明确数据汇集的内容和方式,开设政务数据栏目。高质量推进12345热线服务工作,完善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专家座席,做好12345热线“知识库”农业库方面新政策、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收集工作,完善更新平台知识库40多条,编排修正1000余条;组织完成12345网上调查问卷,办理来电35件次,其中平台办理25件、回访调查满意度100%。
二、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农村普法实效性不高、创新性不足。主观上存在重视不够高,协调、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不足;客观上农村地区幅员面广,农村普法工作量大,经费保障不足。
(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滞后。各县区成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已经2年,但执法人员混岗问题突出,人员变动频繁,法律专业性不强。
三、下一步打算
(一)坚持高站位高标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治市工作部署。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落实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各项规定。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
(三)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做好“放管服”工作;积极提高行政审批便民化服务水平,做好农业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四)加强农业执法及监督。坚持依法治农、依法护农,着力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重点加大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民生领域的农业执法力度。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建设高素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五)强化农业法制教育宣传。做好“八五”普法,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宪法为契机,加大农业法律法规实施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农业法治环境,继续做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