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3-02-23 来源: 市农机事务中心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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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农函〔202323号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加强农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的通知

 

县区农业农村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工作局,局属相关单位

为激发全市农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活力,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广元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的通知》(广安办〔2023〕5号)要求,现就加强农业行业安全生产举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切实履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法定职责,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安全生产举报工作在消除安全隐患、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坚决将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上来。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省市实施意见关于安全生产举报工作要求作为重要工作内容,采取多种方式动员社会公众、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监管,鼓励和支持群众监督安全生产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

1.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工作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73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的规定,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广元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举报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件地址等举报平台,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对查证属实的予以奖励。

2.建立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告牌制度。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在本辖区选取重点企业制作有奖举报公告牌(有奖举报公告牌制作要求见附件1)。督促重点企业在作业场所选取重点岗位、重点部位等醒目位置设置公告牌。公告牌要列明有奖举报受理渠道、重奖激励标准、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判定标准等事项,并公布属地行业监管(主管)部门受理电话,让群众清楚如何举报、举报什么、怎样获取奖励等,激发群众参与举报的热情,提高社会公众参与举报的积极性。

3.建立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吹哨人”制度。“吹哨人”是企业内部举报人,其举报具有信息详实准确、专业性强、可信度高等特点。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局属相关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本辖区和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内部举报奖励制度,通过在有关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标识标语、举报方式等,公布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事项清单及奖励标准,公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及时受理本单位从业人员举报的安全生产问题。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内部举报奖励制度纳入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让员工明白“向谁举报、举报方式、举报内容、举报有奖”等。对信息员举报事项经核查属实的,按照《广元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4.建立安全生产举报人保护制度。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局属相关单位要建立举报人保护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参与举报处理工作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妥善保管和使用举报人档案和举报材料,在接收、受理、转办、奖励等各环节严格控制有关举报信息的知悉范围,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其姓名、身份、联系方式等信息。因故意或者过失泄露举报人信息,造成举报人被打击报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护内部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对内部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生产经营单位对内部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行为的,依法严肃处理。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举报宣传

1.开展安全宣传举报奖励活动。通过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政策、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和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广泛发放、张贴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海报、手册,提升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基层街道社区和社会公众知晓覆盖面,引导广大群众逐步了解、发现、举报安全生产隐患问题。

2.开展安全隐患随手活动。鼓励市民通过相关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上报安全隐患类型、详细地址、举报人联系方式、隐患描述、上传现场图片或者视频,相关部门快速解决安全隐患问题,查证属实给予举报人和网格员微信红包奖励,对举报属实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追加奖励。

3.深入开展“五进”活动。将农业机械、畜禽养殖、农村沼气、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列入进企业宣传的主攻点,突出监管检查和政策宣讲相结合,让更多企业职工了解安全生产举报的途径、范围、流程、奖励标准及保密制度等,消除举报顾虑,激发参与安全生产举报的积极性。

(三)深入开展举报案件核查处置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要按照“快速受理、快速核查、快速反馈”的处置原则,组织人员开展核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核查报告,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推动安全生产举报信息核查高效开展;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需要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的,及时转交其他有关部门处理或告知举报渠道;对核查属实的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多次被举报的企业,要依据《安全生产法》提高执法检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督促企业或者相关责任人立即整改;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该关停的一律依法关停;涉及人员死亡的举报事项,应当提请地方政府组织核查处理。对没有组织核查或核查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举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领导要对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工作开展集中分析研判,查问题、补漏洞,制定针对性措施,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举报工作。《广元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中明确指出要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重奖激励安全生产举报。要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安全生产举报受理、核查、回复、奖励等相关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举报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严格督导抽查。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巡查和大检查“回头看”,组织开展督导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移交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并责成立查立改。要将企业落实有奖举报公告牌制度、“吹哨人”制度、举报人保护制度等情况纳入检查内容,并作为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教育培训方面监督检查重点。

(三)加强统筹调度。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明确1名举报工作联络员,负责搜集、公布安全生产举报典型案例,汇总本辖区农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相关信息。请于2月20日前将联络员名单(见附件2)、3月5日前将安全生产举报工作开展情况(含公告牌制作情况)、每月1日前将《安全生产举报处理情况月度统计表》(见附件3)报送至市局安办。联系人:马敏,电话:13568375612,邮箱:1106849052@qq.com

 

附件:1.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告牌制作要求

            2.安全生产举报工作联络员统计表

            3.安全生产举报处理情况月度统计表(×月)

            4.二维码制作方法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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