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检验审验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3-02-17 来源: 市农机事务中心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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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农函〔2023〕14号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

驾驶人检验审验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工作局:

为切实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牌证业务办理加快推进变型拖拉机报废清零工作,根据《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现将2023年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检验审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验审验范围

(一)拖拉机联合收割机。202311日前核发牌证的所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二)驾驶人。满期换证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计分达到12分的驾驶人。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3121日。

三、检验方式

变型拖拉机必须经过有资质的检测线检测;标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通过农机监理部门“送检下乡”方式检测。

四、工作要求

(一)积极谋定工作,做到应检尽检。各县区要及时在四川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上,逐一梳理,提早对年检即将到期、车辆即将达到报废年限、连续三年未年检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通过电话、短信、邮寄信函、政府官网公开等渠道逐人逐车通知到位,督促机主按期前往指定地点执行报废或进行年审检,确保无遗漏。同时各县区要根据不同乡镇、集中年审检点位的车辆数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年审检时间计划表,确保2023年度年审检率不低于80%。

(二)逗硬检验标准,严把质量关口。各县区必须严格按照《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理检验技术规范》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1〕1号)等法律法规或文件要求,做到“人、车、证、检测数据报告、档案见面。对反光标识、转向、制动、照明及信号等进行重点检查,严格技术标准,不走过场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检验不合格的车辆、非法改装的车辆、拖拉机运输机组未粘贴反光标识的一律不予办理登记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对即将报废的车辆一律不得超期年审检;停止对外市籍变型拖拉机的异地年审检工作,同时在办理本市籍存量变型拖拉机年检业务时,检验员与车主须同时与车辆合影,上传系统的照片须有显示业务办理时间、地点的水印,由他人代办年检时必须持有书面委托及近十日内的人车合影照片,照片须显示拍摄时间。要鼓励农机报废更新和升级换代,对符合报废条件的机具,按照《四川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对自愿登记报废淘汰老旧机具做好报废机具信息登记台账,收回登记证件、行驶证原件、号牌,进行解体销毁,拍照备查,填报《四川省农机报废回收确认表》,公告注销,抄告同级公安交警部门。

(三)加强变拖管理,严格执法检查。各县区要切实加强变拖管理,及时更新变拖管理台账,查漏补缺,标明车辆驾驶人、年审检时间、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积极会同公安交警部门、交通运输部门严查严打市(省)外籍道路违规行驶车辆,坚决做到“快查、快处、即拆”要求,当即回收行驶证、号牌,及时拆解报废车辆,并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依法记分处罚,涉及到刑事责任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苍溪县、剑阁县、旺苍县要持续高压推进变拖报废清零工作,对截至2023年连续三年未检和本度年审检不合格的车辆、发现存在违法改装的车辆要一律予以强制报废拆解和系统注销,争取提前完成变拖账面清零任务,并加紧谋划变拖禁行路段试点设置工作。其他已清零县区要积极探索变拖全区域禁行工作。

(四)创新宣教方式,筑牢安全防线。各县区要将“送检下乡”和安全宣传紧密结合,重点以大小春收获播种等关键节点,组织市县农机人员赴年审检现场开展农机作业安全宣传培训,针对农机手关心的农机购补、报废更新、农机安全操作规程等政策和安全知识要进行一对一、面对面宣传讲解,把安全防范知识讲清讲透讲明,同时积极与机手签订《农机安全生产告知书》《农机安全生产承诺书》切实提升机手安全风险防范意识,筑牢安全防线

请各县区31日前将年检计划上报至市农业农村局,我局将通过明察暗访、现场查看等方式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并实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鼓励广大群众举报工作人员年审检工作中的违法乱纪行为,一经查实,我局将按照《广元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联系人及方式:沈家锐、0839-3314529,邮箱:247211822@qq.com。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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