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摘要】2021年7月,苍溪县农业农村局接群众举报,某农资门市部龚某在网络平台出售的“多菌灵”农药存在质量问题。经农业执法人员对涉案农药抽样送检,3个农药产品质量分数均为“0”,属假农药。2021年8月,经苍溪县农业农村局立案查明,当事人经营假农药金额8.3万元,其行为涉嫌构成刑事犯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2021年9月,市县公安、农业农村部门组建“8.27”专案组,进一步查明,该农资门市部龚某经营的假农药来自省外,制假售假团伙通过电商物流渠道销售假农药,涉及全国多个省市,涉案金额达1.2亿余元。专案组在河南省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84人,捣毁制假窝点11处。2022年8月30日,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典型意义】农药产品质量直接关系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使用假农药难以达到防治病虫害的目的,可能导致农作物减产甚至绝收,严重损害种植户权益,严重危害国家粮食安全。《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以非农药冒充农药,认定为假农药。本案中,当事人经营的农药产品有效成分质量分数为“0”,属于典型的经营假农药违法行为,且销售金额超过5万元,达到移送的情形及标准。农业农村部门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从专业技术角度会同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成功侦破跨省市制售假农药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了农药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护了种植户合法权益。特别是本案系电商物流销售渠道,违法行为极其隐蔽,农业执法人员不通过检查经营者库房,很难发现违法线索。实践证明,这种巡查检查主动发现线索,农业农村和公安等部门联动,不给违法犯罪行为留下监管死角和漏洞,更加有效的规范农药市场经营秩序,值得肯定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