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苍溪县农业农村局积极探索创新,结合全县实际,建立了苍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评级监管体系,全面提升了监管水平和监管效率,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监督、事后信用评价的新型监管机制落地落实。一是明确监管对象,规范建立信用评级档案。信用评级档案主要包括主体基础信息、信用评级依据、信用评级得分、信用评级结果,档案建立(更新)时间为每年度12月底,以平时监督检查情况和飞行检查相结合模式,科学公正评定信用等级。二是明确监管内容,科学开展信用评级。设定信用分值,满分按100分计,设定A、B、C、D四个信用等级,对县域内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评价分级。三是明确判定标准,落实评级结果应用。探索建立信用评级与项目扶持、金融贷款、农业保险、品牌认证有效连接机制,将评定结果作为是否纳入“两个名单”管理判定依据,将评定结果作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频次和产品抽检范围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