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22-06-02 来源: 省农业农村厅网站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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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农函〔2022〕349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厅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安委会《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农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农安办发〔2022〕7号)《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川安办〔2022〕52号)要求,现就开展2022年全省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在当地安办的统一安排下,围绕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紧盯农业机械、渔业船舶、农村沼气、畜禽养殖、畜禽屠宰、农药、饲料、兽(渔)药、农业园区、休闲农业、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农业在建工程12个重点领域,扎实组织开展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理论宣讲、警示教育、宣传报道、隐患曝光等专题活动,推动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实施意见及我省农业行业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得到落实,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全面提升广大农业生产从业人员安全素养,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三、时间安排

6月1日至30日,部分活动贯穿全年。

四、主要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学习提升活动

一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加大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学习宣传,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干部职工以更强更大的担当作为,牢牢守住农业安全发展底线。二要大力推动学习教育活动向农业生产第一线延伸,深入农机合作社、沼气工程、畜禽养殖、畜禽屠宰、渔业船舶、农药、兽(渔)药、饲料、农业园区、农产品产地果蔬储藏、农业在建工程等重点领域相关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对口宣传,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引导相关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第一责任人主动学安全、谈安全、讲责任落实、与员工面对面交流探讨互动讲安全,使其安全发展理念更牢固,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自觉性更强,安全培训、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闭环管理记录台账更健全完善,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开展安全宣传普及活动

1.积极组织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各地要积极参与本级安办举办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也可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本级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通过办专栏、挂标语、发放宣传单明白纸、播放公益广告、签责任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业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法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农业安全生产知识的知晓率和参与度。6月,省厅将举办农机安全生产主题活动,并组织开展全省农机事故分片应急处置预案演练。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本区域农业行业安全管理特点,适时组织开展行业重点领域事故应急演练。

2.组织开展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生产现场咨询日,各地要在本级安办的统一安排下,结合农业生产特点开展主题鲜明的“现场咨询日”活动。一要聚焦农业生产安全主题,集中宣讲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自救互救方法等,耐心解答群众关心的农机、农药、农村沼气、畜禽粪污贮存池等安全生产热点、难点问题。要通过网站、微信、微博、抖音等线上媒体平台,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语音提示等,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事故案例、应急科普、操作规程等知识。二要结合季节生产隐患,针对夏季汛期高温,畜禽粪污贮存池和户用沼气池清掏、农机和渔业生产事故易发特点,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提出安全防范措施,有效规避事故风险。三要积极主动参与其他活动,积极参与“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省厅将通过线上推送方式发送农机安全提醒11万条。

3.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一要推动宣传走向一线,要以“法律七进”为重要抓手,结合农技服务、检查走访、生产指导等时机,或者通过组织宣讲团宣讲、开设安全生产法律知识专栏、发送资讯、制作推送短视频等形式,大力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传,把新安全生产法送到农业生产第一线。二要发出“安全倡议书”,要向相关生产主体第一责任人发出“安全倡议书”,指导督促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觉履行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七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三要引导抓好“三个一”,大力引导相关重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三个一”活动,即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扎实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建立自查自改清单;认真组织一次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四要案例警示普法,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五要发动群防群治,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省厅拟于6月下旬组织开展“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现场培训观摩。

4.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地要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充分利用农机送检下乡、百万农民科学安全用药培训、农村沼气“2+2”工作法等行动,面向广大农民群众,注重用典型事故案例,强化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大力普及存量变型拖拉机注销报废管理要求、农药安全使用、畜禽粪污化粪池和户用沼气池安全清掏、农业生产防灾减灾等常识。要积极组织参与“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及本级安办组织开展的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省厅将于6月上中旬开展户用沼气安全宣传进村社活动,下旬开展进门入户送农机安全知识活动。

(三)积极参与安全生产评选和知识竞赛活动

1.积极参与“最美应急人”评选宣传活动。要对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先进人物事迹进行深入挖掘,把工作成效突出、群众普遍认同的先进人物推选出来,组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做好向有关方面推荐工作,展示农业行业安全风采。

2.积极参与“安康杯”竞赛活动。要引导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相关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组织一线员工积极参与“安康杯”知识竞赛,不断提高安全健康意识和安全技能,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推动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3.深入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要以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和企业安全管理质量水平、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引导督促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提升企业主和员工的安全伦理道德观,树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经营观、管理观和责任观,规范安全举止行为,让安全发展理念贯穿企业生产经营各方面、全过程。

(四)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

6月至12月期间,各地要按照本级安办统一安排,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天府行”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报道“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成效,公开举报电话,鼓励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行业安全生产如有媒体曝光的典型案例,及时向本级安办报送,同时逐级报农业农村厅。

(五)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报道

各地要全力抓好全省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扎实开展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积极推送安全大检查安排部署、方案解读、细化措施的图文报道,加强交流互动,做好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行业安全大检查的有效做法、经验成果的分享,推动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六)其他特色活动

针对三夏农机抢收抢种作业高峰,省厅拟在6月中旬适时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周”专题活动。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适时组织开展一些反映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具有本地特色的主题活动,以丰富“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属地和行业安全管理实际,强化工作统筹,组织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单位、进度安排,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围绕重点开展活动。各地要根据本地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紧盯农机抢收抢种、夏季汛期高温等特点,把“安全生产月”活动贯穿到安全大检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护安2022专项行动、“平安农机”创建等专项行动,以及存量变型拖拉机、畜禽粪污贮存池、农村沼气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好各类活动,积极倡导安全文化、加大源头管理、改善安全状况,切实推动解决行业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

(三)加强信息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对2022年市(州)农业农村部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各市(州)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及相关工作情况信息的收集,并及时报农业农村厅。各市(州)于2022年6月28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活动情况统计表报送至厅安办。

联系人:宋雪,电话:028-85505876

邮箱:nynctab@163.com。

附件: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5月30日

附件

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表人:??????电话:?????????填表日期:年?月?日

活动项目

内容要求

活动进展情况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场,参与()人次;

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场,参与()人次。

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

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

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场,参与()人次;

参与“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人次;

曝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个;

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发现问题()项;

“查找身边隐患”,查找隐患()条。

开展“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天府行”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报道各地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发挥媒体监督活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每月至少在省级主流媒体曝光1-2个典型案例,并向省安办“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

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场,参与()人次;

报道各地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条;

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项;

发挥媒体监督活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个;

向省安办“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典型案例()个。

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推动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

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场,参与()人次;

“美好活动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条,参与()人次;

“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场,参与()人次;

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条 /份,宣传受众()人次;

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次,受众()人次;

组织“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场次,参与()人次;

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场,参与()人次。

其他特色活动

可根据实际情况选项。

组织()场/次,参与()人次,宣传受众()人次。

主办单位: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利州东路一段753号 邮政编码:628017 电话:0839-3263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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