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农函〔2022〕72号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2022年广元市农业综合行政
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为健全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质效,加大涉农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全市农业农村中心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广元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12日
2022年广元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之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关键之年,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要求,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水平,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化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强化执法体系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综合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化县区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健全建强机构队伍,落实执法条件保障,理顺行政执法机构与行业监管、技术支撑机构的职能分工和协同关系,加强改革后人员管理,确保执法人员到岗率80%以上,全市农业执法队伍实现统一着装。组织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自查与县区交叉互评,重点围绕机构“三定”印发、人员划转、执法办案、装备配备、执法着装、培训考核等开展“六查”,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质量。
二、健全完善制度体系,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
(一)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构建完善上下贯通、权责明晰、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推行跨市县跨区域联动协作工作模式,探索建立苍溪县与阆中市、旺苍县与南江县、剑阁县与梓潼县、青川县与文县、宁强县,朝天区与宁强县水上联合执法机制。
(二)适时公布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认真梳理涉农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做好《广元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动态调整,明晰执法主体责任事项,压实工作责任,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按照执法重心下移原则,加强县区对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执法指导。
三、多措并举强化执法保障,切实增强执法能力
(一)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继续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执法示范单位(窗口)创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活动,增进执法交流,打造执法标杆。充分发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办案指导小组作用,及时发布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农业执法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教,持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推进渔政执法项目建设。以嘉陵江、白龙江、南河、青竹江干支流及水生生物保护区所在区域为重点,积极争取“亮江亮河”智能监控建设项目,逐步实现全市禁捕重点水域“江河电子眼”全覆盖。进一步提升渔政执法能力水平。
(三)加强全市执法装备建设。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渔政执法装备配备指导标准》,推动制定县区装备配备标准、综合执法能力建设规划,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投入,定期调度执法机构执法装备建设进度。
(四)持续强化业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教学、网络培训、军事化训练等形式,确保在编在岗执法人员年度法律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新进执法人员年度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推动执法培训重心下沉,加大对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培训指导力度。加强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等必备执法基础技能培训,实现在编在岗执法人员全覆盖,促进一线执法人员尽快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四、聚焦执法办案,提升农业执法震慑力
(一)聚焦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实施渔政执法系列行动。开展“护渔百日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禁渔期非法捕捞行为。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2”系列专项行动,建立常态化禁捕工作机制,开展多环节联防联控。实施跨市县交界水域、非法捕捞高发水域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经营水生野生动物、非法垂钓等违规违法行为。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的协同配合。
(二)聚焦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加大投入品执法打击力度。协同配合自然资源部门抓好耕地执法,严厉制止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重点打击违反规定破坏种植条件、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等违法行为。集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加强对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种养殖投入品及农业转基因生物的执法,强化检打联动,重点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未经许可或超范围生产经营等违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违规销售、调运和使用种子种苗、经营销售染疫种子、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等违规违法行为。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执法检查,加大对“水质改良剂”等以非药物之名行药物之实的违法行为查处打击力度,消除“擦边球”灰色地带。
(三)聚焦生猪稳产保供“关键”,加大畜禽防疫执法打击力度。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继续开展违规调运生猪专项打击行动,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客货运输单位和个人的动物防疫法规宣传教育,加大对通过网购、物流方式非法销售、运输生猪行为的执法力度,重点打击逃避检疫、畜禽运输车辆未备案、倒卖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等违规违法行为。加大养殖环节执法检查力度,严查重处使用“瘦肉精”、非法疫苗等行为。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生猪私屠滥宰行为专项打击行动,加大屠宰病死猪、未经定点屠宰生猪、注水注药等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会同经信、商务等部门打击网络无证经营和销售假饲料兽药等违法行为。
(四)聚焦食品质量安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行动”。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行动”,重点打击非法添加违禁药物、使用禁用限用农药兽药(渔药)、滥用抗生素、不执行休药期规定等造成食用农产品不合格行为,加强检打联动,各县区查办农产品(不含农资)质量安全案件3件以上,不合格产品查处率达到100%。
(五)聚焦安全生产兜底保障,协同抓好农机执法。强化联合执法,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利用残次零配件或报废农业机械的部件拼装农业机械的行为。依法查处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配件维修农业机械或者拼装、改装整机的行为。配合公安、经信、交通等部门,依法查处假牌假证、无牌无证、脱保脱检等违法行为。
五、强化党风行风建设,树立农业执法良好形象
(一)强化执法队伍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建与执法工作互融互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学,倾听民众诉求。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关注信访、网络舆情有关的农业案件,协同行业主管机构切实抓好线索案件调查处理,促进执法水平全面提升。
(二)强化大案要案查处。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曝光度高的农业行政执法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加大农业农村领域各类违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加强行刑衔接,涉嫌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推动依法治农、依法兴农取得重要进展,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法治成效和改革成果。
(三)严格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十不准”、行政执法人员“六条禁令”规定,强化涉农执法监督,确保公开公正公平文明执法。
六、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守法用法良好社会氛围
会同行业主管机构、法制工作机构全面加强涉农普法执法宣传,做到“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推动以案释法,强化教育警示。探索建立涉农执法用语、视频、短片、教材等宣传资料库,及时在局门户网站等多渠道进行宣传。探索建立涉农领域不同从业主体的守法经营行为规范,实行精准行政告知,增强普法执法宣传成效,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