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农函〔2022〕92号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广元市2022年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工作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广元市2022年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5日
广元市2022年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局党组工作安排,持续推进我市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建设,完善涉农法律体系、法治保障体系、普法宣传体系、权力监督体系,为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积极配合农业农村立法工作
(一)配合开展立法。充分发挥现代农业园区在构建现代农业体系中的抓手作用,积极配合推动《四川省现代农业园区条例》出台,助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高质量发展。着眼动物疫病防控,配合起草《四川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切实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责任单位:发展规划与农业园区科、执法监督科、现代畜牧业发展科、政策法规科;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工作局。以下工作均有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工作局为责任单位,不再单独列出)
(二)配合谋划立法。配合省农业农村厅启动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立法调研工作,为提升地力保障粮食安全提供依据。围绕“五良”融合宜机化改造,配合开展《四川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调研,助力农机研发和应用水平提升。完善宅基地管理体系,配合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立法调研,以法治保障助推改革。(责任单位:农田建设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科、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管理科、市农机技术推广站、市农村合作经济站)
二、聚焦重点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三)完善制度体系规范执法行为。推动执法标准化制度建设,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相关管理办法制定出台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建立健全行刑衔接、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市县联动协作、川陕甘三地跨区域联合执法等工作模式。(责任单位:综合执法科、局属相关单位)
(四)强化执法保障增强执法能力。组织执法大比武、执法示范单位(窗口)创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分年分批推进渔政执法项目建设,实施“亮江亮河”智能监控建设项目,建好用好“江河电子眼”,逐步实现全市禁捕重点水域全覆盖。加强全市执法装备建设,年内实现全市农业执法队伍统一着装。(责任单位:综合执法科、政策法规科、渔业渔政管理科、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局属相关单位)
(五)强化监管执法提升打击震慑力度。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行动、“中国渔政亮剑2022”、植物检疫专项执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和动物防疫执法等六大农业执法专项行动。聚焦长江流域“十年禁捕”,严厉打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聚焦耕地种子“两个要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开展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聚焦生猪稳产保供,开展违规调运生猪和私屠滥宰专项打击行动。聚焦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化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责任单位:综合执法科,局属相关单位)
三、搞好示范增强普法宣传实效
(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四川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工作。(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局属各单位)
(七)聚焦重点着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对标“八五”普法规划任务,将普法融入农业农村立法、执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突出宣传宪法,开展2022年“12·4”国家宪法日、“宪法进机关”、“宪法进农村”和“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等活动。以丰收节和重大农时农情为节点,做好涉农普法宣传教育。抓住“关键少数”,根据《乡村振兴学法用法清单》,细化会前学法内容。参加四川省乡村振兴法律知识竞赛。(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局属相关单位)
(八)加快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年底实现全市50%行政村至少有1户学法用法示范户。创新示范户培育方式,通过以案释法讲好普法故事,宣传农业执法典型案例,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全面贯彻《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参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十大案例。(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综合执法科、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管理科、市农村合作经济站)
四、深化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九)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精准做好承接、取消、下放农业行政审批事项工作。落实行政审批首问负责制、按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力争现场办结率、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事项均达100%,依申请行使的政务服务承诺提速90%。(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局属相关单位)
(十)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方式。聚焦事项梳理、系统对接、数据共享、电子证照互认等问题,抓好“一网通办”能力巩固。聚焦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饲料、兽药、农药、渔业等涉农市场主体监管,坚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全面提升行业监管和服务能力,持续优化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综合执法科,局属相关单位)
(十一)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配套制度和组织领导。严格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高质量做好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工作。认真研究公民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答复公正、公平、便民,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责任单位:办公室,局属相关单位)
五、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
(十二)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参与,高质量完成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市各项工作,落实新修订的《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优化规范性文件的内部管理流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贯彻决策风险评估办法,保障农业农村现代化重大决策顺利实施。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求和宣传,切实推动涉农营商环境优化。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办公室、交流合作科、计划投资财务科、科技教育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市农业项目服务中心、市农业科教服务中心,局属相关单位)
(十三)全面提升农业农村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树牢权必依法、事必依法理念,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事项和《广元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参加全省农业农村法治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依法行政培训。推动执法培训重心下沉,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执法队员年度法律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新进执法人员年度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综合执法科,局属相关单位)
(十四)强化依法行政考核激励。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相关工作规定,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各级单位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要列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严格执行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报告内容形式和公开途径,接受群众查询和监督。(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人事科,局属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