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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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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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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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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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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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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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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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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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核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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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的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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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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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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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办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已办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是否持续符合防疫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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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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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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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立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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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立的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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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定点屠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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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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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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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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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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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的核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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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的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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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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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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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督管理。查验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和畜禽标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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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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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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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肥料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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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肥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肥料进行监督抽查的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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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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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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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或者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登记证号的监管。对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监管。对转让肥料登记证或登记证号的,生产未经批准续展登记的肥料产品,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监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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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粮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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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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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进口兽药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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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批准进口的兽药进行的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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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销售的企业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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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检测
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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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产品质量、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落实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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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兽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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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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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兽药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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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兽药生产活动的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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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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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抽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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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管理、厂房设施、实验室管理、安全卫生条件、有效期、产品批文等。生产工艺、质量要求、内部质量检验、合格证、标签和说明书、生产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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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兽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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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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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兽药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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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兽药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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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经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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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抽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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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经营范围、经营地点、仓库、有效期、法定代表人、经营许可证、标签说明书、购销记录、管理制度、广告宣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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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兽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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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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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兽药产品质量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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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批准生产的兽药进行的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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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生产、经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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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抽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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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生产地址、兽药名称、含量规格、包装、执行标准、批准文号、有效期,包装、标签、说明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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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兽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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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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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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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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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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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抽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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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主要成份、理化性质、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检测方法、分析评价报告、核发时间等。商标、标签、推广应用、生产地批准生产使用证明、登记资料、产品主要成份、质量标准、理化性质、使用方法、有效期等。生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原料查验或检验、采购和销售记录、生产记录、产品留样、质量检验、合格证、包装、标签等。经营场所、仓储设施、技术人员、管理制度、进货查验、拆包分装情况、购销台帐、产品标签、进口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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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兽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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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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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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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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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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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抽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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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房设备、仓储设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安全卫生情况等。产品批准文号、生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原料查验或检验、采购和销售记录、生产记录、产品留样、质量检验、合格证、包装、标签等。经营场所、仓储设施、技术人员、管理制度、进货查验、拆包分装情况、购销台帐、产品标签、进口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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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兽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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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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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养殖场、屠宰场的“瘦肉精”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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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养殖场、屠宰场的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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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屠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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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抽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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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养殖档案、进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屠宰场是否落实主体责任,执行屠宰检验检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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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兽药科
执法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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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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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种畜禽(蜂种、蚕种)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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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种畜禽(蜂种、蚕种)品种质量、生产、销售、使用相关行为的行政处罚(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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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个体工商户、其他经营主体、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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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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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许可项目实地进行核查。核查生产销售等情况,检查生产销售的种畜禽品种、配套系审定或者鉴定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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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业发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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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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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渔业船舶船员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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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渔业船舶船员持证生产的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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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船舶船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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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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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船舶船员持证生产情况,核查渔业船员是否持有相应证书、证书是否在有效期。渔业船员任职资格和资历,核查渔业船员任职资格和资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如实记载。核查渔业船员是否按规定履职、安全记录是否符合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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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渔政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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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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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渔业船舶登记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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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渔业及渔业船舶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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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船舶的拥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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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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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渔业船舶的证件、渔船、渔具、渔获物和捕捞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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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渔政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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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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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渔具及捕捞方法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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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使用禁用渔具、禁用捕捞方法的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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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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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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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使用电炸毒渔等禁用捕捞方式和《农业部关于禁止使用双船单片多囊拖网等十三种渔具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3〕2号)中禁用渔具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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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渔政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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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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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利用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活动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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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等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活动的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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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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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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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捉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活动情况。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经营利用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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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渔政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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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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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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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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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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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抽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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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环境管控、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记录档案建立、质量管控措施落实、自行或委托检测等情况。销售农产品按照规定包装或者附加标识情况。质量标准执行、质量标志使用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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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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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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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地域范围、标志使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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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地域范围、标志使用的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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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地理标志的单位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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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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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的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地域范围、标志使用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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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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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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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绿色食品及绿色食品标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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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绿色食品及绿色食品标志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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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及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对象的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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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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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产地环境、产品质量、包装标识、标志使用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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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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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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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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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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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转基因生产、加工、经营、进出口贸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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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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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或者进口、出口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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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教育科
饲料兽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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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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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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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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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驾驶人员以及农业机械维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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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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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牌照及有关操作证件;检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的安全状况;对农业机械维修者的从业资格、维修人员资格、维修质量、维修设备和检测仪器技术状态以及安全生产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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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机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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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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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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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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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拖拉机驾驶培训业务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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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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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配备教学设备、教学条件、教练员和学员管理、培训制度、培训管理情况,确保培训安全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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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机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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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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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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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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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法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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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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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滩涂养殖证》、《水产养殖生产记录》、《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对于从事苗种生产的)、过去12个月内引种来源地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设施、出场、饲料、用水、疾病防治、消毒用药、疫苗和卫生管理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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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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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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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水产苗种生产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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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水产苗种生产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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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法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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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抽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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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许可有效期、苗种生产许可范围。生产场地、水源水质、亲本来源、生产条件和设施、专业技术人员、苗种审定、苗种质量、苗种检疫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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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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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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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药生产许可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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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主体及农药产品质量的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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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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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抽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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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制度、仓储设施、营业地点、采购台帐和销售台帐、人员资质、农药登记、农药标签、是否有过期农药、农药质量等。农药使用主体情况、购买农药的单位(品种、地点、时间、数量、价格)、施用对象、施用地点、施用时间、施用方法、施用量、是否禁限用农药、农药登记、安全防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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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植保植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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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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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药登记审批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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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主体及农药产品质量的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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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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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抽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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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制度、仓储设施、营业地点、采购台帐和销售台帐、人员资质、农药登记、农药标签、是否有过期农药、农药质量等。农药使用主体情况、购买农药的单位(品种、地点、时间、数量、价格)、施用对象、施用地点、施用时间、施用方法、施用量、是否禁限用农药、农药登记、安全防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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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植保植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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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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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药经营许可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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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药经营者及农药产品质量的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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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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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抽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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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资质、营业及仓储设施、管理制度、防护设施、是否分支机构、是否经营限制农药等。对农药标签内容与农业农村部登记内容是否相符,有无修改和夸大等表述、电子二维码等。农药产品登记号、登记内容、农药名称、剂型、有效成份及其含量、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剂量、持有人、有效期等。生产日期、批次、质量保证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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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植保植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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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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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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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调运农业植物及其产品的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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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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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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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及其存放场所和生产基地进行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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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植保植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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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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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质量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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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质量的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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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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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抽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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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质量、标签、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情况、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信息、品种真实性、种子企业生产经营档案、种子生产基地书面委托合同、委托生产备案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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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种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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