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2条基本要求加强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

日期: 2022-02-25 来源: 农民日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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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在回答采取哪些措施加快推进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时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落实“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脱贫攻坚任务,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全国2341.6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实现了住房安全保障,历史性解决了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问题。在此基础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于2021年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指导意见》,提出了12条基本要求。

  在选址布局方面,坚持“避害”的选址原则,不在灾害易发地段建房;坚持生态友好、环境友好和邻里友好,不挖山填湖,不破坏水系,不砍老树,营建自然、紧凑、有序的农房群落。

  在农房建设方面,着力提升农房设计建造水平,因地制宜推动水冲式厕所入室,鼓励选用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加强农房建设管理,推动建立农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充实基层管理力量,落实监管责任,同时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管理,提升工匠专业技能。

  在村庄环境建设方面,提出要尊重乡土风貌和地域特色,营造留住“乡愁”的环境;以农房为主体,利用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提升村容村貌。

  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方面,提出要推进供水入农房;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探索小型化、生态化、分散式的处理模式;倡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源头减量、变废为宝;推动农村用能革新,推广应用太阳能光热、光伏等技术产品;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拓展村民公共活动场所;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组织农民群众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继续实施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全年开工改造49.2万户。在28个省份81个样本县开展乡村建设评价,查找和推动解决乡村建设的短板问题。制定县城建设“营建要则”,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制定乡村建设“营建要则”,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国90%以上的自然村实现生活垃圾收运处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指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指导各地尽快制定当地具体的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相关要求;根据地理位置、地形地貌、经济条件、文化传承、村庄类型等要素,选择有代表性的村庄组织开展试点,探索并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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