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携手残联发布残疾人权益保护十大案例

日期: 2021-12-03 来源: 农民日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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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3日是联合国确定的“国际残疾人日”,在“国际残疾人日”到来前夕,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首次共同发布残疾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四起涉及农村残疾人权益保护。

  我国目前有超过8500万的残疾人,涉及2.6亿家庭人口,他们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近年,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残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意见》《残疾人法律救助“十二五”实施方案》等多部政策文件。联合成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积极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救助服务。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残联联合发布《关于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见》,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的功能作用,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全流程、全领域使残疾人享受到门槛更低、内容更多、范围更广的法律服务,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方便地参与诉讼活动。另外,除对现有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外,各地新建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时均配套进行无障碍设施建设,方便残疾人诉讼等。

  最高人民法院注重发挥案例引导作用,多维度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2016年就发布了残疾人权益保障十大典型案例,落实禁止歧视残疾人的法律规定。此次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发布残疾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是两个部门进一步延伸工作内容,加强沟通协作的结果,也是人民法院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阶段性成果的集中展示。12月2日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分别为:汪某红诉汪某华继承纠纷案;刘某某诉某景观工程公司、李某某姓名权纠纷案;王某祥、王某进诉某某村民委员会、高某等相邻通行纠纷案;卢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宋某某诉某银行人格权纠纷案;于某某诉某公交客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某公租房公司诉马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高某琴等诉高某明共有物分割纠纷案;牛某某诉某物流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王某某诉某康复器具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值得一提的是,十大案例中四起涉及农村残疾人权益保护。

  此次共同发布的残疾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涉及残疾人权益保护多个方面,既有保护财产权益的案件,如继承纠纷中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在分配遗产时予以适当照顾,也有保护身体权、健康权的案件,如由残疾人联合会代家庭暴力受害残疾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这种方式在全国尚属首次;如残疾辅助器具致人损害问题,该案明确残疾辅助器具销售者的告知义务以及后续服务内容。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还涉及残疾人衣食住行等多项需求。既有满足残疾人基本出行需要,为残疾人提供通行便利的相邻权纠纷案件,也有保障残疾人享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优惠的案件;既有保障残疾人“住有所居”的公租房租赁和共有物分割案件,也有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劳动合同案件,该案明确在残疾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不主动向用人单位披露其身有残疾的事实,对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劳动权具有重大意义。

  十大典型案例同时涉及对残疾人个人信息的保护以及消除对残疾人的偏见、歧视等。每一个案例都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和指引意义,体现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其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的重要价值理念,彰显法治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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