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印发《意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注重严惩洗钱犯罪

日期: 2021-09-06 来源: 广元新闻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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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记者从最高检获悉,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最高检近日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出部署。

《意见》强调,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贯彻“打深打透”要求,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力求除恶务尽;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务求实现常治长效。

《意见》要求,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坚持露头就打,决不让黑恶势力死灰复燃。严格依法办案,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保障律师各项执业权利,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意见》提到,坚持将“打伞破网”贯穿办案全过程,强化纪检协同。依法妥处涉案财产,注重严惩洗钱犯罪。从源头提高办案质量。坚持省级检察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市级检察院对其他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

此外,《意见》提到,要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参与对涉黑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的治理,把办案成果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助力乡村振兴,持续防范和整治“村霸”等黑恶势力干扰侵蚀、家族宗族势力影响严重等问题,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意见》还强调,将扫黑除恶斗争作为检察工作和推进平安建设的重点任务进行部署。强化专业化队伍建设,以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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