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广元市中心镇改革发展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为巩固深化全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改革成果,进一步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持续健全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夯实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底部基础,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中心镇改革发展的指导 意见》(川委办 〔2020〕17 号) 精神, 现就我市中心镇改革发展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 济体系,大力实施新型城镇化和“一干多 支”发展战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 “以人为本、绿色发展,因地制宜、分类培育,优化提升、扩权赋能”的原则和城乡融合发展理念,做大做强中心镇,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治蜀兴川广元实践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目标。在全市优选确定14个建制镇推荐申报为省级百强中心镇入库候选镇,到 2023 年力争验收命名成 5 个“经济发达、配套齐全、环境优美、文化厚重、治理完善、辐射广泛”的省级百强中心镇,推动有条件的中心镇发展成为县域副中心。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产业集聚提升工程,着力强化产镇融合
优化产业结构。立足“人、产、镇”深度融合, 精准定位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加快形成错位 发展、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城镇产业发展新格局。打造一批农业、商贸、旅游强镇,吸引更多农业转移人口在中心镇落户。创建“国字号”“川字号”、市级特色产品或品牌。
做强产业平台。以现代农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各类园区为载体,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 争创一批特色产业和新型产业示范基地。积极争取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和返乡创 业示范园(孵化园)建设。
创新产业业态。出台新兴业态鼓励政策,促进新兴业态健康发展。以“互联网+”“大数据+” “物流+”等新模式提升传统产业,发展文化旅游、 休闲农业、现代物流、健康养生等新业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支持各类人才利用数字技术创新 创业。
(二)实施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着力完善城镇功能
构建便捷交通网络。加强中心镇与高速公 路、普通国道省道和重要交通枢纽的连接,力争实现中心镇30分钟上高速公路或普通国省干线 公路。优化城镇内部路网结构和交通组织,完善公共停车设施,力争实现镇区人均道路面积达到 15 平方米以上。加快建设“四好农村路”,完善农村客运和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一站多能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
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加快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完善镇区给水、排水、燃气、电力等市政管线设施。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力争生活污水处理率达 70%或同比增长 10%,自来水普及率达 90%以 上。建设完善防洪排涝设施。加快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力争实现镇区人均面积达1.5平方米以上。推进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推广智慧广电、5G基站、新能源汽车充电装置等新型基础设施。
(三)实施公共服务提升工程,着力增进民生福祉
有效改善住房条件。严格规范建成区新建自建房,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 明确建设管理机构,落实专业管理人员。推动 “数字农房”建设,发展新型结构农房。有序推进有条件的中心镇房地产开发,完善基本公共服务配套,推行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力争镇区居住 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占比超过50%。完善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发放制度,逐步实现常住人口全覆盖。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县域医保总额预算分配向中心镇卫生院 倾斜,支持中心镇卫生院创建达标二级医院,打造县域次医疗中心,实现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 师数、注册护士数、全科医生数每项在县域排名靠前。改造提升村卫生室。健全重大疫情监测 预警、医疗救治、紧急征用等制度。支持中心镇 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促进教育文体均衡发展。优化教育资源配 置,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建成符合标准的乡镇 中心校和寄宿制学校。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 积极探索智慧教育。因地制宜规划建设综合文化站、健身中心等多样化、综合性文体设施和群 众娱乐休闲场所,并向群众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力争实现镇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平方米以上,具备承办县级及以上文化、体育活动能力。
加大养老扶幼支持力度。争取试点建设社 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力争实现社区日间照料机构 覆盖率达90%以上。鼓励有条件的中心镇卫生院、养老院探索“两院一体”发展,设立和增加康 复、护理床位,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力争养老机构 护理型床位占比达50%以上。建设公益性骨灰 安葬(安放)设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 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对留守老人、残疾人等特 殊困难群体的关爱服务,儿童关爱服务活动阵地 覆盖率达100%。
(四)实施环境风貌提升工程,着力打造美丽城镇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有 关规定,系统治理山水林田湖生态环境,加强对 生态廊道、景观廊道、山体、河流、林盘等的保护, 在中心镇周边因地制宜建设自然生态公园、农业 主题公园。合理布局建成区内的公共绿地,建设公共活动场所,有效管护道路、河堤等绿化景观, 形成绿水青山生态格局。
加强城镇风貌管理。开展中心镇整体风貌 设计,加强风貌建设管控,住宅以多层建筑为 主。整治违搭乱建现象,集中清理彩钢棚等问 题。重点抓好进出通道、车站、广场等公共空间、 景观廊道、重要节点的景观打造,建设一批具有 代表性的建筑精品。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 命”,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年度目标任 务。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机制,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全覆盖。积极推广城镇周边就近接入污水管网、聚居区建设集中污水处理站的农村污水治理模式,行政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达到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建立完善常态化保洁制度。
(五)实施文化传承提升工程,着力彰显人文特色
保护传承文化遗产。加强对古镇古村落、传 统技艺、地名文化等文化资源的调查、申报和保 护利用。实施中心镇文化记忆工程,打造一批民 俗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保护示范基地。加强传承人队伍建设,培育乡土工匠,建立管理台账。建立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育、管理制 度。大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乡土工匠传帮带工作。
创新发展传统文化。推进文旅融合,积极开 展“古镇古村+”行动,鼓励通过资源对接、跨界合 作、平台搭建等方式,利用传统建筑发展民宿、餐饮等经营性项目。发展文化创意、乡村旅游、传 统手工艺等特色产业。鼓励支持争创国家AAA 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国家(省)级旅游度假区、国 家(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四川省文化旅游特色 小镇、全国(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
(六)实施城镇治理提升工程,着力释放基层活力
建立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坚持党建引领,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实施大联动、微治理,全面 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水平和治理效能。开展“美 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力争纳入省 级以上试点。建立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推广新时代“枫桥 经验”,力争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按标准配 齐配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深化法治示范乡镇、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六无”平安村(社区)等 创建活动。
推进基层应急治理能力建设,实现基 层应急有机制、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 推进城镇治理精细化。实施“互联网+社区” 行动计划,建立综合数字化管理平台,提升镇区 数字化管理面积覆盖率,促进城乡综合治理数字 化平台向中心镇延伸,推进镇、村(社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力争“雪亮工程”全覆盖,并实现一体化运行,实战化管理,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 系。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合理配置与中心镇 发展实际相适应的综合执法力量,强化中心镇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的职责,实行“一支队伍管执 法”。
三、改革措施
(一)创新规划编制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明确中心镇数量、规模结构和功能定 位,统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特色产业布 局。中心镇单独编制或与辐射范围内乡镇共同 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有序推进中心镇详细 规划和村规划编制,实现镇区中心镇详细规划覆 盖率50%。
完善专项规划编制。以市政基础设施、公共 服务设施、城镇风貌、绿化景观、历史文化保护、 乡村振兴等为重点,编制中心镇建设专项规划, 积极推动中心镇开展城市设计。制定重大建设 项目清单,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实现空间布 局、土地指标、建设时序的统筹协调。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推动扩权赋能。按照依法依规、权责相称、 能放尽放的原则,将中心镇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 承接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审批服务执法权限下放,重点扩大在建设管理、市场监管、农业农村、 交通运输等方面的行政权力。参照全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依法拟制中心镇扩权事 项目录,按程序报批实施,经济社会管理权、审批权、执法权事项占扩权事项比例明显提高。
创新机构设置。转变中心镇政府职能,重点强化发展产业经济、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 会治理和村镇规划建设等职能。支持在限额内 综合设置党政机构,因地制宜设置特色机构。 除党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县 级部门设在中心镇的机构下放中心镇实行属地 管理;继续实行派驻体制的,派驻工作纳入中心镇考核范围,主要负责同志任免须征求中心镇党委意见。
完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中心镇权责清单 和事权准入制度,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内容。厘清 县镇职责边界,县级部门不得随意将承担的工作 职责转移给中心镇,确需下放或委托的,要充分 征求基层意见并按程序报批。建立完善中心镇 信息公开制度,畅通群众监督投诉渠道,确保依法行政、规范运行、有效监督。
(三)深化财政和投融资制度改革
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建立激励中心镇发展的财政奖补机制。进一步完善县(区)本级与中 心镇的财政体制,合理划分县(区)本级与中心镇的财政收入和支出责任,构建财力与事权相匹配 的财政管理体制,加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 资金支持力度。
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各县(区)依法依规 统筹整合资金,设立中心镇建设基金,搭建多元 化投融资平台;制定支持中心镇建设发展的投融 资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在中心镇设立分支机构,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中心镇建设发展,逐步形成财 政资金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民间资本参与的多 元化投入格局。加强金融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基 础金融服务质量,提高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应用, 推进新型支付方式在中心镇的推广应用。
(四)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建设。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整合各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机构职能,依托中心镇便民服务 中心,建设农村产权交易平台。鼓励金融创新, 延伸拓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服务,推动农村产权 抵押贷款增量扩面,提高农户信贷能力。
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明晰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强化资产管理,因地制宜形成“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企业+X”的多元化发展路径。加快集体资源资产“三权分置”改 革,鼓励通过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发展 农村新产业新业态;通过优化村庄用地布局, 有效利用零星分散存量建设用地,以出租、入股等形式发展乡村经济,编制实施方案并按方 案推进落实。依法依规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 地入市。
强化用地保障和管理。合理确定中心镇建设用地规模、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任务,留足发展空间。实行增量供给与存量挖 潜相结合的供地、用地政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向中心镇倾斜,并与吸纳落户数量挂钩。支持将符合条件的中心镇纳入全域土地综 合整治试点,支持文化旅游、休闲观光农业、 农产品冷链物流等项目实行“点状供地”。以县 (区) 为单元平衡城市和小城镇建设用地指标, 从2021年起连续3年对中心镇每年安排不少于 100 亩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并单列 管理。
(五) 完善人才振兴制度
夯实基层队伍。建立完善人才培养制度, 在人员编制上给予中心镇倾斜,鼓励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行政和事业编制,实行“县招镇 用”。鼓励政府机构、国有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选派优秀人才到中心镇挂职锻炼。按程序选拔中心镇优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市级部门领导班子成员。
深化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完善农村劳动力转 移就业培训制度,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素质。保障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的社会保障服务,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四、工作保障
(一)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中心镇建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做好综合协调、组织推进、督促落实等工作,市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各县(区)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市委、市政府对省级百强中心镇培育工作负总责,县(区)党委、政府为省级百强中心镇培育工作的责任主体,中心镇党委、政府为具体的实施主体。县(区)政府要以镇为单位制定省级百强中心镇培 育建设工作方案,并按程序报备。
(二) 加大支持力度。中心镇域内产生的土地出让收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非税收入,除国家和省有明确用途外,要重点用于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参照省对县(区)转移支付的项目及计算办法,建立县(区)对中心镇转移支付机制,构建中心镇发展稳定长效的财力保障机制。市、县(区) 相关部门要用好用活政策,积极争取国省建设资金,优先支持省级百强中心镇高质量发展。
(三) 强化考核激励。建立中心镇建设考核机制,由市中心镇建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室牵头,按照《四川省“省级百强中心镇”考 核办法》对中心镇开展绩效考核,与市对县(区)综合目标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连续2年排 名后三位的乡镇,剩余土地指标由县(区)收回,统筹用于其他中心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