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1-08-16 来源: 省人民政府网站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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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办函〔2021〕57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8月12日


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方案

基层政府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基础,深化政务公开是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途径。为有力有序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政务公开与政府治理有机融合,促进政府治理与群众参与良性互动,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基层政府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站在群众和企业角度,更多公开民生类和服务类信息,推进基层办事服务公开透明,更好满足基层群众所需所盼。

——坚持标准引领,以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契机,着力推动我省政务公开地方标准实施,进一步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坚持改革创新,运用互联网思维,优化流程,创新举措,建好用好工作平台,高效、准确、便捷提供政务信息。

——坚持统筹协调,县、乡为主体,省、市加强指导,部门积极参与,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主要任务

通过深化政务公开,加快建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机制完善、人才队伍培养、公开平台建设,有效促进基层政府决策、管理、服务、执行、创新等能力明显提升。

(一)深化行政决策公开,促进基层政府决策能力提升。推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大力推进行政决策内容、过程公开。探索建立群众参与基层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措施、重点项目、规划计划、改革方案等,采取座谈会、网上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提升群众参与度。灵活采取局长(主任)进大厅、群众列席旁听政府会议、参观政务场所等形式,定期开展“政务开放日(周)”活动。确定政务协商事项,由乡镇(街道)通过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开展议事协商。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促进基层政府管理能力提升。根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县级政府和部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事项进行跟踪评估、调整完善,形成符合自身实际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统一向社会发布。系统梳理并主动公开本地行政规范性文件、五年规划纲要及实施措施、发展现代产业、推进乡村振兴、惠民惠农惠企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深化行政执法公示,根据事权和职能,公开执法部门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等,进一步促进执法公平公正。依法发布地震地质灾害等预警及风险监测信息,及时公开安全生产及检查抽查、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提示及防范应对等信息,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不断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三)深化为民办事服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服务能力提升。全面梳理办事服务事项,对应调整办事指南,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县级政务服务场所、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确保有效覆盖常住人口。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集成、优化办事服务信息,汇编发布办事一本通,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县级政务服务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完善设施,配备专人,提供信息查询咨询、公报查阅和办事指引服务。推动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向村(社区)延伸,根据常住人口情况因地制宜设立政务公开窗口。编发“政务地图”,方便群众查询政务服务场所及其可办事项,提供预约办理、导航咨询等服务。县级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专门的政府公报查阅点。满足特殊群体需求,保留必要线下办事服务渠道,推行适老化和无障碍等信息服务,提供专门咨询引导。拓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更好满足申请人个性化合理需求。公开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特别是差评整改情况,促进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提高企业群众满意度。

(四)深化政策落实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执行能力提升。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为重点,全面公开政策措施及其落地落实情况。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开展解读,建立政策“解读人”制度,同步公开解读机构、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做好即时解读、跟踪解读和咨询解读;借力县级融媒体中心,丰富解读形式,拓宽发布渠道。及时公开本级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民生实事、重大专项安排等推进完成情况,根据工作进展重点公布取得成效及后续举措,群众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中有误解疑虑的,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并接受监督,获取理解支持。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

(五)深化智慧政务建设,促进基层政府创新能力提升。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推进政务公开,探索构建新型治理模式。结合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基层政策发布、民情沟通、便民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依托市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整合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政策文件库、知识问答库,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规范展示政府部门、乡镇(街道)主动公开内容。探索开展“互联网+政务公开+基层治理”行动,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基础数据,建好基层治理数据库并根据需要向群众开放使用,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推进村(社区)数据资源建设,实行村(社区)数据综合采集,实现一次采集、多方利用。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深化政务公开对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夯实国家治理根基的意义,明确工作机构,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定期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县级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单位)沟通协调,加强与上级部门衔接汇报,合力解决推进中的矛盾和困难。

(二)注重先行引领。根据各地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和主动申报情况,确定成都、雅安等地25个县(市、区)为先行县(见附件1),率先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打造我省基层政务公开特色名片,有力释放先行引领效应,带动全省基层政府加快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其他县(市、区)参照本方案开展工作。

(三)扎实有序推进。深入基层开展政务公开调研,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主要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和时间进度,逐项细化实化措施。县(市、区)要切实履行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主体责任,梳理形成推进工作台账,确保各项任务按期落实到位。先行县要严格制定实施计划,并报上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备案;要及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每半年上报工作情况,每年度形成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四)加强指导督促。市(州)政府和省直有关指导部门(单位)(见附件2)要主动指导帮助开展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督促按照国家部委标准指引等有关要求推进实施。省政府办公厅将适时邀请政务公开监督评议员对先行县工作情况开展评议,并将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政务公开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附件:1.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先行县名单

   2.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的指导部门(单位)


附件1

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先行县名单

(共计25个)

成都市青白江区、成都市双流区、都江堰市、蒲江县、富顺县、攀枝花市仁和区、泸县、绵竹市、梓潼县、苍溪县、广元市昭化区、南充市高坪区、屏山县、达州市达川区、万源市、雅安市雨城区、雅安市名山区、天全县、芦山县、宝兴县、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仁寿县、资阳市雁江区

附件2


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的指导部门(单位)

主办单位: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利州东路一段753号 邮政编码:628017 电话:0839-3263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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