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农发基金贷款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四川项目区苍溪县示范项目(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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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反映王某人参与围标串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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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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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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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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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修定)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中“(一)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以及《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溪县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强化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新修订)的通知》(苍府办发〔2020〕6号)“第九条 规范招标投标投诉、信访和举报处理……以个人名义的投诉、信访和举报,按‘不予受理’的原则回复……”之规定,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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