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参建各方职责。进一步明确施工、监理、乡镇村组及业主等参建各方职能职责,同时在合同管理基础上,对施工和监理履约情况实行“积分制”管理,考核结果直接与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挂钩。业主方向各标段派驻业主代表,全方位开展协调、监督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是抢抓项目实施进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定期召开监理例会,科学安排布置阶段任务,对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日报制”。加大对影响工程进度的各类矛盾问题的协调解决力度,努力营造和谐的施工环境。
三是严把工程建设质量。监理方采取旁站 、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做好日常质量监督。业主方在督促施工方自检的基础上,又落实了第三方检测机构全面开展质量检测工作。在接受质量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的同时,在项目区内聘选了群众监督员,经业务培训后,重点对关键节点工程的施工工艺及工程质量开展全程监督。每月还定期组织各施工标段互相参观,比拼工程质量。
四是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各单元工程施工前必须上报专项施工方案,对专项方案投资的精准度(与项目结算误差率控制在5%以内)纳入履约能力积分制考核,严格规范项目设计变更,将工程增量控制在合同价的10%以内。对已完工的实体工程,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经认定合格后方能按比例拨付进度款。
五是注重资料整理完善。坚持工程建设和软件资料“两手抓两手硬”,重点对项目建设及工程变更等过程资料全面完善,对单元工程开工、质量评定和隐蔽工程验收等施工环节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的资料规范要求,完善好资料并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实现工程建设与软件资料相互印证。
(朝天区中子镇宣河村高标准农田项目施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