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8日凌晨1点多,苍溪县农业农村局、公安局执法人员会同百利镇渔政管理员和护渔员在百利镇李家河村河段蹲守查获一起电鱼案。当事人寇某、杨某、冉某等三人,使用电捕鱼器、橡皮艇、舀子等工具,在该河段捕获鲤鱼、草鱼、乌鳢、赤眼鳟等野生鱼类19尾共计30.815公斤。该案是我市2021年1月1日零时起正式实行“十年禁渔”查获的第一起非法捕捞案件,该案件涉嫌刑事犯罪,已由苍溪县公安局立案调查。
长江流域“十年禁渔”任重而道远,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强化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海事等部门执法力量协作配合,聚焦重点水域和时段,持续开展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重拳出击、以打促禁,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大震慑,有力维护“四清四无”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