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近日,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对县区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运行情况开展集中检查。检查人员从人(人员)、机(设备设施)、料(试剂耗材)、法(方法)、环(环境)五个方面,查阅了相关资料,从危险化学品制度建立、责任制落实、购入领用台账、抽样单信息、检测报告编制、档案资料的完整性,质量体系和操作手册的准确性、检测方法的有效性和通用性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发现需要改进的问题进行整理分类,提出了整改建议并要求限时整改。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