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发行专项债券 破解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难题

日期: 2020-11-03 浏览量:1749 来源: 省农业农村厅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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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西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提出的“要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巩固粮食主产区地位”的重要指示,围绕补齐“三农”领域突出短板,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在省级层面统筹整合资金的基础上,用市场手段创新融资方式,在全国率先发行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债,破解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难题,以实际行动落实“藏粮于地”战略。截至目前,已累计发行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债券78.39亿元,支持建成高标准农田超过580万亩,按时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建设任务且取得显著成效,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获国务院督查激励。主要做法是:

一、勇于担当,推动专项债政策落地

2017年以来,江西不断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规格,由省政府一把手亲任组长,常务副省长和分管副省长为副组长,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研究协调资金筹措事宜。2019年,为适应国家政策变化,江西借鉴已发行的土储债、棚改债等经验,组建以省政府牵头,财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专班,深入挖掘高标准农田收益能力,积极探索“以田养田”的模式,创造性提出发行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债券,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2019年7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全国首只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债,募集资金29.41亿元。2020年1月,又发行专项债48.98亿元。

二、强化引导,确保专项债良性运转

新增耕地指标出让收益和耕地质量产能提升收益,是偿还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债的主要来源。在项目设计时,江西按照“控占量、挖存量、扩增量”的建设思路,尽可能减少线状地物的占地面积,最大限度提高项目新增耕地率。在项目施工时,严格实行先表土剥离再回填程序,保持耕作层肥力;土地平整后,安排每亩100元的土壤改良资金,对农田进行培肥,促进地力提升。同时,江西出台了《跨设区市补充耕地省级统筹调剂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明确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和产能提升指标交易收益,优先用于增加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和债券偿还等。据统计,全省2019年建成的290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新增耕地面积3.13万亩,耕地质量平均提高了0.01个等级,预计新增耕地、产能提升指标交易收益可达65.56亿元,足以覆盖本年度发行的专项债本息。

三、建好项目,提高专项债使用效益

近年来,江西按照“进度要快、质量要高、监管要严”的要求,坚持“建、管、用”一体思维,严把项目设计、施工、验收关,建立了省级“定期调度、对接督导、挂点督查”三项督导机制,完善了高标准农田《项目管理办法》《建设规范》等系列管理制度,出台了《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指导意见》,建立了“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管护机制。创新高标准农田“田保姆”模式,明确县、乡、村、组四级网格化管理责任。同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列入省对市县政府高质量发展考核、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粮食安全考核内容,采取县级自验自评、市级全面验收、省级绩效考评三级考核的办法,全面客观评价项目建设成效,并每年筹措资金2.37亿元,对排名前20位的县(区)进行资金奖励。

四、加强管理,保障专项债使用安全

结合政府债券发行管理要求,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区)政府为举债主体,负责债券资金的使用管理及按时还本付息。按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专项债资金主要用于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等工程建设。同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全省重点审计项目,省审计厅每年随机抽取11个项目县,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严厉查处套取、挤占项目建设资金等违法违规问题,并制定印发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廉政纪律“十严禁”》,对资金管理和使用划“红线”、亮“底线”,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和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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