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州区召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实施暨联农带农工作座谈会

日期: 2020-09-21 浏览量:761 来源: 利州区农业农村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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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利推进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支持合作社(联合社)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和2020年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家庭农场培育和示范工程项目建设,9月16日,利州区农业农村局召开了2020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实施暨联农带农工作座谈会。项目涉及乡镇、街道的农业分管领导,工作人员,32个合作社(其中联合社1个),13家家庭农场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满春同志主持会议。会议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


一是在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方面,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合作社法》,合作社要“依法办社、依法经营”。家庭农场的农场主要“依规建场、科学经营”,坚决打好项目的实施基础。要切实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财务管理,各项目实施主体要认真做好会计账务管理工作,尤其是项目资金要专项核算;要严格按照《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的章程,定期召开合作社会议,向合作社成员报告本社年度经营和财务情况;要切实抓好主体的联农带农工作,不仅要实现自身的发展壮大,还要有充分的社会责任担当,通过技术指导、产品回收、资金入股、劳动就业、土地流转等带动方式,大力带动当地群众发展致富,尤其要对贫困户实施的脱贫带动,是项目实施的重要目的之一。

二是在2020年的新型经营主体项目实施过程中,会议要求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批复建设内容认真组织实施,严禁“依旧冒新”和“偷梁换柱”,同时对今年项目验收工作作了重点安排;在竣工验收后,各合作社(联合社)要对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全部平均量化到每个入社成员;要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的拨付程序,由主体申报,乡镇、街道初审并签据审核意见加盖乡镇政府公章,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审定后拨付;在专项资金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银行转账结算,不得以现金支付。


主办单位: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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