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短结合 标本兼治 坚决对耕地“非农化”说“不”

日期: 2020-09-21 来源: 农民日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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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情况,自然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兼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局局长吴宏耀,以及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负责人周荣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司司长张炜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

吴宏耀介绍,耕地是粮食生产的重要基础,我国耕地资源十分紧缺,为加强耕地保护,先后颁布了《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但一些地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耕地“非农化”现象在不少地区仍然突出,如果任其发展,就会损害粮食产能,威胁国家粮食安全,影响经济社会大局稳定。《通知》坚持问题导向,要求各地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

新增问题零容忍守住耕地根基

“现在有些地方搞‘非农化’,核心就是占了耕地,最关键的就是破坏了耕地的耕作层,影响了耕地质量。”吴宏耀指出,《通知》列举了当前最突出的6种耕地“非农化”行为,发出零容忍新增耕地“非农化”问题的强烈信号。

吴宏耀表示,应对耕地“非农化”问题,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一要有底线风险意识。18亿亩耕地红线必须守住,粮食安全的饭碗必须端牢。二要全面摸清底数。各地要按照《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开展全面检查,摸清底数,分清类型,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严肃追究责任。三要压实地方政府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耕地保护责任,对《通知》规定禁止的行为立即纠正,坚决遏制新增问题发生。四是完善法律法规,规定有限的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

王广华指出,制止耕地“非农化”,首先要止住新增,加大整治力度,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没收的没收,该问责的问责,该复耕的限期恢复耕种条件。其次,要逐步消化存量,对已经出现的“非农化”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妥善处理,不搞“一刀切”。当前,自然资源部与农业农村部、国家统计局已经联合发文,部署今年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自查工作,《通知》强调的“六个严禁”也已纳入自查内容,发现存在问题的,要边自查边整改。明年三部门还将统一组织考核,对“非农化”问题仍然突出的,将公开通报。

全方位常态化构建监管机制

吴宏耀介绍,耕地“非农化”,核心就是占了耕地,最关键的就是破坏了耕地的耕作层,影响了耕地的质量。利用耕地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对土壤耕作层的影响有三种情况,一是种植粮、棉、油、糖、菜等一年生作物,不仅不破坏耕作层,还有利于提高耕地质量,是受鼓励的。二是种植水果、茶叶以及部分中草药等多年生植物,对耕作层破坏较轻,培肥改良措施跟上的话,可以在短期内恢复用于粮食生产。三是种植苗木、草皮等绿化装饰植物和根系发达的杨树、桉树等树种,对耕作层破坏严重,很难再用于粮食生产,是严重破坏耕地的行为,《通知》要求严格禁止。

对这类行为,《通知》要求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王广华介绍,为此将采取三项主要措施,确保对每一块耕地的利用状况能全方位进行监督。一是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对耕地利用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计划每年进行两次全覆盖监测,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对某一个区域、某一个地块进行抽查。二是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督察,定期巡查执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及时制止。三是加大土地执法查处力度,对重大违法案件进行立案查处,定期挂牌督办,要求地方查处到位,既处理事,又处理人,把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王广华表示,耕地“非农化”是违反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的行为,对此将系统采取措施,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一是要结合正在进行的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全面摸清土地家底,同时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对耕地的变化情况进行及时监测。二是要指导各地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划定落实好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控制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红线”,为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各类土地资源提供依据。三是要加强对农业空间转为城镇空间和生态空间的监督管理,严把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审批关,督促各地依法依规用地。四是完善全国统一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利用“一张网、一张图、一个平台”,加强动态监测监管。

提高利用效率集约节约用地

当前,为更好地协调耕地资源保护和经济发展、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需要切实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吴宏耀指出,在耕地保护方面,要做到数量不减少,还要做到质量不降低。通过改良土壤、培肥地力、保水保肥、控污修复四种措施,同时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耕地质量,保障粮食安全。

此外,还要减少耕地荒废闲置,提高耕地的利用率。一是摸清底数,对耕地利用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及时掌握耕地荒废、闲置以及耕地“非农化”情况。二是着力改善生产条件,对于因条件差导致荒废闲置的耕地,有针对性地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努力建成高标准农田,加快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三是鼓励对闲置耕地进行流转,既避免土地的闲置,也能给进城农民和土地承包者一定的收益。四是大力发展土地托管等社会化服务,并由产中环节向产前、产后环节延伸,逐步实现全产业链覆盖,解决“谁来种地”问题,从而避免耕地的撂荒。

王广华表示,要协调好经济发展和耕地保护之间的关系,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首先,落实最严格的集约节约用地制度,盘活利用批而未用、批而未供的土地和闲置土地,对城镇村低效用地进行再开发,调整完善各行各业的项目用地标准,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其次,做好各业用地的规划统筹,尽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通过规划调整保住优质耕地。第三,严把用地审查关,让每块建设用地都能够发挥最大效益。第四,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

针对有些地方出现的违规占用耕地造林现象,张炜表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在继续严格执行现有制度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一是摸底了解耕地绿化造林等“非农化”情况,妥善处理好生态保护修复和严格保护耕地的关系。二是科学合理设定绿化目标,从规划上避免出现此类现象。三是在林草种子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苗木的土地不得为永久基本农田。四是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还草顶层设计。五是加强湿地公园建设管理,避免出现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的情况发生。六是对涉及自然保护地内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评估调整,分类妥善处置,避免将永久基本农田新划入自然保护地范围。

近年来,中国交通网络高速发展,但同时也加大了用地压力。对此周荣峰指出,在规划、设计阶段,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约高效”原则,科学选线、布线,尽量避让基本农田,将占用土地特别是耕地情况作为方案比选论证的关键指标。在施工阶段,要尽量减少临时占地,临时设施尽量避免占用农田,同时加强土地复垦工作。此外,还要进一步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及时修订相关规范,强化集约节约用地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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