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旺苍县农业农村局在汉王山东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展岩原鲤增殖放流活动。
据了解,此次活动由市农业农村局监督,县农业农村局和高阳镇人民政府共同对苗种供应商提供的岩原鲤种苗进行了验收,并进行现场放流,共计放流岩原鲤鱼苗5万余尾。
据统计,到目前为止,今年我县共组织开展了3次增殖放流活动,放流各类鱼苗7.1万尾。通过开展增殖放流活动,进一步增殖了渔业资源,宣传了水生态保护,增强社会各界对渔业资源环境、水生态保护的保护意识,扩大了社会影响,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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