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召开刘明涉黑涉“伞”案庭审观摩警示教育大会

日期: 2020-07-25 浏览量:2360 来源: 广元政法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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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刘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诬告陷害罪,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强迫交易罪,骗取贷款罪,聚众斗殴罪等14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6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20年至6个月不等刑罚……”7月24日,在庄严的国徽下,随着法槌敲响,广元市旺苍县人民法院对“刘明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

为了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净化社会生态与净化政治生态一起抓两促进,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7月25日,我市召开刘明涉黑涉“伞”案庭审观摩警示教育大会,以远程视频形式观摩了刘明案三名干警涉保护伞违法犯罪庭审宣判,并观看了刘明案警示教育专题片。

“被告人刘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诬告陷害罪,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强迫交易罪,骗取贷款罪,聚众斗殴罪等14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6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20年至6个月不等刑罚……”7月24日,在庄严的国徽下,随着法槌敲响,广元市旺苍县人民法院对“刘明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

为了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净化社会生态与净化政治生态一起抓两促进,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7月25日,我市召开刘明涉黑涉“伞”案庭审观摩警示教育大会,以远程视频形式观摩了刘明案三名干警涉保护伞违法犯罪庭审宣判,并观看了刘明案警示教育专题片。

全国扫黑办四川特派督导组组长、省委政法委原一级巡视员崔均,全国扫黑办四川特派督导组副组长、省纪监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二级巡视员徐四海,以及特派督导组其他成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冯安富,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隆斌参加会议并讲话,副市长方万云、市法院院长张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刘萍参加会议。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执法岗位主要负责人,部分市级执法单位分管执法工作领导及执法机构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隆斌在讲话中指出,刘明涉黑涉“伞”案等案情触目惊心、行径千夫所指、令人震惊、发人深省。通过警示教育这种形式,其目的是警钟长鸣、深刻反思、引以为戒。他要求,一是务必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以除恶务尽的坚定决心与黑恶势力斗争到底。必须深刻理解和认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危害性,深入开展“六清”行动,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网必破,以除恶务尽的决心与黑恶势力斗争到底,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二是务必在行为上身正示范。广大党员干部务必在行为上身正示范,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严守法纪底线,自觉系好廉洁安全带、把好用权方向盘。三是务必在治理上系统推进。坚持把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与政治生态综合治理、优化营商环境与改革发展相结合,以优良社会生态检验专项斗争成果。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冯安富强调:一要深刻吸取沉痛教训。全市政法队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持续用力正风肃纪,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二要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提前做好教育整顿的调研摸底工作,按照中央政法委要求,刀刃向内,刮骨疗毒,扎实开展好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三要切实守住廉洁自律底线。拧紧人生观的“总开关”,杜绝侥幸心理,将廉洁的“门栓”从室内栓死。四要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抓、主体力量抓、第一时间抓,纵向横向抓实抓细。五要坚决扫尽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确保全面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目标任务,保证成果经得起群众、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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