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压实责任。建立健全镇、村、组三级秸秆禁烧工作“网格化管理”,明确“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禁烧目标,紧盯村建制调整后新班子配备初期关键时间节点,梳理秸秆禁烧宣传引导、值班巡查、现场禁烧等各个环节工作任务,明确村“四职”干部分工,进一步压实16个村(社区)主体责任。统筹镇村干部、帮扶干部、驻村第一书记等多方力量,实施“包户”“包地块”举措,真正打通秸秆禁烧“最后一公里”。
(2)加强监督检查。镇内成立督导专班,定期检查各村(社区)责任人员在岗在位情况,特别是夜间值班值守情况,并将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上报。镇纪委采取明查暗访、现场督查等方式,对各村(社区)秸秆禁烧情况进行常态化巡查和监督检查,对重要地段、重点时段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努力营造浓厚的秸秆禁烧氛围,力争实现“零火点”。
(3)强化责任追究。镇纪委切实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对随意焚烧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曝光一起、查处一起。对因镇、村、组干部等责任人员贯彻执行不力、措施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以及在督查中发现的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和擅自离岗、通信不畅等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截至目前,共制作秸秆禁烧宣传标语75幅,发放秸秆禁烧宣传单3000余份,对履职不力的党员干部诫勉谈话7人次,发出督查通报3期,立案问责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