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元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名单初审情况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侯春霞同志作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进入下一步推荐程序,现将该同志简要事迹公示如下。
侯春霞,女,汉族,中共党员。该同志时时处处自觉遵守党的民族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关心和团结少数民族干部群众,积极推动少数民族群众发展茶叶等特色经作产业,主动作为,积极协调帮助青川县蒿溪回族乡茶农鲜叶销售,维护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发展茶产业的信心。
对以上情况如有异议,请于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28日)以实名方式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市农业农村局机关纪委电话、书面或当面反映。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839-3322603
市农业农村局机关纪委:0839-3268413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