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四措并举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日期: 2020-05-08 浏览量:879 来源: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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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构建“1+4”责任体系,促责任担当。全县各级党委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书记工程”。乡镇党委书记抓安排,支部书记抓实施,第一书记抓指导,纪委书记抓监督。针对集体经济的实际问题,逐一分析,建立责任清单,明确分工,整合农业、财政、住建、水利等部门力量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党建扶贫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进,全面提高。

(二)实施“355”发展模式,促创收路径。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身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及发展状况,利用央、省扶持资金,重点打造26个集体经济发展后劲足的试点示范村,实施扶持村集体经济“355”模式。3种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济合作社;5种发展模式:产业带动型、资产盘活型、服务创收型、乡村旅游型、招商引资型;5项保障机制:党建引领、多元投入、监管激励、风险防范、利益链接。

(三)健全利益链接机制,促资金增效。健全村集体经济利益链接机制,明确收益分配范围和比例,对收益中公积金、公益金的提取比例、性质、用途等作出具体规定,做到“六严禁”、科学合理、公开公平公正、激励促进,加强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工作。全县2019年实现集体经济收入1284.8万元、人均22元。

(四)发挥支部引领作用,促规范运行。坚定推进基层党组织对集体经济发展领导,村集体以资产、资源与业主合作发展,有效破解缺资金、技术、人才等发展难题,实现资产变股权,资金变股金,村民变股民。

主办单位: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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