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认真核查通报中不合格产品。上月,四川省农业农村厅通报了2019年肥料监督抽查结果,针对抽查不合格的22个产品,青川农业农村局组织执法力量并督促辖区内农药经营者认真核查,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立即停止销售并按照销售档案收回已销售产品。截至目前,未发现有通报的2019年不合格肥料同批次产品销售情况。
二是严厉查处违规经营单位。在行动中若发现假冒伪劣产品,要追查不合格产品来源,依法查处有关经营者。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截至目前,在辖区内未发现假冒伪劣产品。
三是开展肥料日常巡查监管。加大对辖区内肥料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强化对经营门店的执法检查。要求每个经营门店合法经营,提高自律意识,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执法车辆10台次,检查肥料经营户3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