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乔庄镇四举措开展2020年春季禁渔工作

日期: 2020-03-04 浏览量:1582 来源: 青川县农业农村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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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禁渔管理工作,进一步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为更好地养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本镇渔业资源和水生动植物资源,维护乔庄河县城区段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障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乔庄镇早动员、早部署,采取有效措施,“三举措”扎实开展禁渔工作。

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31日开始,利用电视、网络、横幅、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开展春季禁渔宣传工作。在县城及各村(社区)重要水域悬挂保护渔业资源、加强水域保护等横幅,发放宣资料,并在主要河道及违法捕鱼案件多发地树立警示牌;通过宣传车入村的方式,深入各村(社区)重点渔业水域进行广播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使禁渔意识深入人心,为禁渔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舆论基础。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站所负责人为组员的春季禁渔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认识到位、宣传到位、组织到位、服务到位、目标到位”要求落实春季禁渔的措施,建立春季禁渔巡查台账,对辖区内水域、涉鱼餐馆的巡检排查做好记录,及时打击涉及违法违规的行为。

三是及时发布禁渔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4号)《关于加强2020年相关水域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渔函字[2020]21号)通知要求。今年禁渔期自31日至630日,乔庄河段及支流等一切天然水域和国有水域禁止一切捕捞作业。

四是切实加大巡查力度。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毒、电、炸鱼等渔业违法作业,严禁无证捕捞及偷捕行为,及时查处和制止各类渔事违法行为,对使用有毒有害渔具、严重破坏禁渔工作、阻挠执法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不法分子,将依法严惩,维护执法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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