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黄河两大流域分别禁捕4个月和3个月

日期: 2020-03-02 浏览量:964 来源: 四川日报 分享:
【字体: 打印

310时起,四川长江流域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4112时起,四川黄河流域将进入为期3个月的禁渔期。近日,农业农村厅发布了今年我省各地各主要江河禁渔方案。

其他地区禁渔时间分别为,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雅安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禁渔期,但禁渔时间不得少于4个月。省内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江干流四川段均设为常年禁渔区,实行全面禁捕。农业农村厅要求,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严禁一切捕捞、游钓和挖沙采石等影响鱼类生态活动。禁渔期内,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执法巡查力度,严禁“有案不送”“以罚代刑”。

根据此前农业农村部安排,今年将是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退捕攻坚之年,也是长江流域常年禁捕前最后一次执行4个月的禁渔期。

 

主办单位: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利州东路一段753号 邮政编码:628017 电话:0839-3263076
蜀ICP备2021023902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45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