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治贤、赵利利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能力的建议》(第100号建议)收悉,该提案聚焦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监管机制、监管队伍三个方面建言献策,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现就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的建议
(一)压实各方责任。成功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后,市委市政府赓即出台《巩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成果持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二十二条措施》,建立健全工作责任、要素保障、示范引领、考核激励四大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党政同责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每年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质量强市等考核内容,较真碰硬开展年度考核,压紧压实各级责任。
(二)严控质量风险。积极推进全市农检机构扩品种、增参数、加数量,在全省率先实现县级农检机构农畜水产品检测能力全覆盖。市农检中心以入驻川北食品药品检测中心为契机,完成检测能力扩项74项。市、县每年定量监测达到2批次每千人以上,超省下目标任务0.2批次每千人。乡镇全部建立农残快检测室,采取“酶抑制法+胶体金免疫法”速测技术,严把农兽药残快检筛查关。制发了《广元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两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或推演培训。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级例行监测合格率连续5年稳定在99%以上,始终保持稳中向好发展态势。
(三)推行信用监管。制定了《广元市食用农产品生产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根据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病害发生、用药种类及频次、生长周期、监测合格率等风险特点划分风险等级,科学有效引导基层开展网格化监管。建立广元市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定期将符合“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判定情形主体纳入“两个名单”,严格按照每季度检查2次或抽样检测1次的要求,加大“两个名单”内主体的巡查检查和抽样监测,严防再次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违法违规行为。已先后公布了4批次24家广元市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主体,暂无“黑名单”主体。
(四)推广智慧监管。升级改造了“阳光农安”智信监管平台,开启涵盖移动巡检、风险监测、快速检测、合格证开具等智慧监管和主体服务“8+5”综合信息化农安监管新模式,目前已在市县乡三级推广应用,以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工作质效果,实现农安“云上”管、“云上”查。
二、关于“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的建议
(一)健全监管体系。按照“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网格化监管要求,落实乡镇监管员368人、村级协管员1511人,推行乡镇“一图二书三员四定八项制度”和村级“四个一”基层监管规范,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实行生产经营主体名录管理机制,定期动态更新主体名录库,逐一落实乡镇监管员、村协管员和主体内控员,全部上墙公示网格责任图,实现巡查检查、抽样速测等网格化监管工作常态化。
(二)落实合格证制度。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大力推行“合格证+追溯码+品牌LOGO”电子出证方式,1341家主体配备合格证打印机,全市电子出证率达到50%以上。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达标农产品“亮证”行动,推动合格证“进电商、进商超、进食堂”,助推川陕甘批发市场健全合格证入市查验制度、升级快检速测技术,全市累计建设合格证自助服务站点46个、准入制查验点31个,初步建立起以承诺达标合格证为核心的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机制。
(三)严格执法办案。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着力打造权责清晰、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持续巩固“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成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和豇豆农残、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等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常态化督促主体落实生产记录档案、承诺达标合格证等质量管控制度,保持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违规违法用药行为高压严打态势,今年以来已查处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案件27件,罚没金额11.63万元。
三、关于“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的建议
(一)加强队伍建设。市、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等相关要求配齐配强检测人员,用好专技人才引进、有毒有害保健津贴等政策,全市累计引进检验检测专业高层次人才15名。建立健全检测人员“跟班实训”、持证上岗、技能竞赛等制度,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全市范围检测人员技能竞赛,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切实提升检验检测技术水平。今年采取集中与分片相结合方式,对142个乡镇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监管员、检测员进行了全覆盖培训。
(二)落实监管规范。结合当前工作要求,今年已修订“一图二书三员四定八项制度”乡镇监管工作规范,制定乡镇监管服务站标准化建设规范,立项和启动乡镇快速检测抽样技术规范地方标准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乡镇监管任务和阵地建设标准,督促指导乡镇落实专兼职监管员、检测员,按照“四定”(定职责、定区域、定任务、定考核)方式推进监管检测员切实履职尽责。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示范创建有关要求,全市已停止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乡镇、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村创建工作,重点开展乡镇标准化监管服务站和村级服务点建设。
(三)强化主体培训。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绿色生产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化生产知识纳入各级培训内容,组织开展新农安法宣贯暨科学安全用药大培训。每年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组织农业投入品经营、兽药经营、种植业生产、养殖业生产、收储运经营和动物屠宰等六类生产经营主体集中进行分类公开承诺,逐一签订公开承诺书,并上墙公示。通过自主承诺、宣传培训等方式不断增强生产经营主体诚实守信、按标生产、依法经营意识,积极营造社会共治共享农产品质量安全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收你们的意见建议,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和脱贫地区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建设为契机,扎实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农安省建设“五大工程”,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管理、风险预警等能力,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努力护航农业高质量发展。
衷心感谢你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期望你们一如既往地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如有其它建议和意见,欢迎与我们联系。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9日
(联系人:张友钊,电话:0839-326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