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积极落实禁渔期管理举措

日期: 2018-03-06 来源: 局渔政 办公室 分享:
【字体: 打印

及早全面部署。31日召开全市渔业禁渔管理工作动员视频会,农业、公安、工商等10余个部门及市渔业资源保护志愿者代表等60余人出席会议并于会后在嘉陵江老城晒轩门码头举行了禁渔启动仪式。成立了广元市天然水域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加强2018年全市天然水域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今年禁渔期工作做了进一步全面安排部署。

明确工作要求。禁渔期间、禁渔区内,严格管控渔业船舶、网具;所有渔业船舶必须在指定地点停靠、所有网具一律封存,若因生产或生活困难等特殊需要,需经过渔政管理机构同意,否则渔业船舶不得擅自离开停泊地。

加大执法力度。禁渔期间,渔政部门将联合市公安、工商等部门加大执法巡查监管和开展联合执法,在全市禁渔区内加强水上巡查和陆上检查力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统筹协调辖区内渔政执法船就地开展禁渔期巡航执法检查,加大对水生生物保护区、天然水域、渔港码头、水产品市场、涉渔餐馆等的执法检查力度。

 

 

主办单位: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利州东路一段753号 邮政编码:628017 电话:0839-3263076
蜀ICP备2021023902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45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