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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新闻网讯(广元日报全媒体记者 欧阳亚丽)记者19日从市以工代赈事务中心获悉,我市在农村生产生活、交通、水利、文化旅游、林业草原“五大领域”基础设施和灾毁设施恢复重建项目中深入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优先吸纳项目区范围内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低收入和受疫情灾情等影响的农村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直接获取劳务报酬,让农村群众实现“家门口就业”。
确立刚性目标,出台《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二十条措施》(以下简称《二十条措施》),要求除以工代赈项目外,各县区政府投资的其余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统筹整合的涉农资金项目、涉农政府债券项目 20%以上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据了解,2021年,我市共计194个项目采用以工代赈方式建设,财政总投资1.82亿元。
同时,建立容错机制,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市纪委监委全程参与,市审计局联合署名,为全市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给予充分的政策保障。《二十条措施》也明确规定,“对在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工作中因敢于担当、大胆工作出现的非腐败性质‘问题’干部,允许依照支持改革创新容错纠错相关规定依法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于问责”。
此外,将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工作纳入市、县(区)乡村振兴年度目标考核体系,由市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并通报。对考核排名前三的县区,在次年资金分配、项目安排时予以倾斜支持;对排名靠后、工作推进不力的县区及行业部门,由市以工代赈事务中心会商市级有关部门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