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机构:局计财科 发布时间: 2024-02-19 14:25 字体: [ ]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一)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单位职能简介.........................................3
(二)广元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重点工作....................................4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6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6
(一)收入预算情况......................................................................6
(二)支出预算情况......................................................................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7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7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7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9
(一)公务接待费..........................................................................9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0
(一)机关运行经费......................................................................10
(二)政府采购情况......................................................................1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10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10
十一、名词解释..............................................................................1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单位职能简介

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拟订深化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产业和农业机械化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市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负责全市农田建设管理。制定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负责全市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编制全市烟叶种植规划方案,督促检查烟叶种植方案贯彻落实。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农业综合执法。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广元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重点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践行大食物观,构建粮经饲统筹、农牧渔并重、绿色生态、高质高效的现代农业体系,坚决守牢粮食安全底线,加快建设脱贫地区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和现代农业强市。一是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安全稳定供给。坚持粮食生产首保粮食播面,落实“三管控四利用两逗硬”撂荒地整治长效机制,确保动态清零;严格实行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持续推进种植园地优化改造;实施粮食扩面增产工程,大力推进科技到田,开展主要粮食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推行粮经复合种植、种养循环发展,发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确保粮食面积产量稳定。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3.4万亩。二是加快建设脱贫地区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引领区。聚焦重点任务创新突破。围绕引导社会投入、农业技术标准、产品储运流通等11个方面,突破性发展农产品初精加工和流通业,持续完善产业技术标准推广体系,市县联动建立乡村振兴基金,积极推动农业保险降保费、提保额,全力做好全国引领区建设现场会筹备。做好“土特产”文章,推动茶叶、猕猴桃、核桃、肉牛羊、土鸡等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积极争创国省农业产业集群、产业强镇和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深入实施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行动,坚持市县乡村“四级同建”,“一园一策”推动已建园区改造提升,积极争创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新建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强化农业品牌培育营销,大力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持续开展特色农产品宣传推介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国内知名展会,提升“广元七绝”等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持续完善“广供杭州”“广供成都”营销体系,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休闲旅游、文化体验、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三是全力以赴抓好项目投资。充分用好“引领区”建设等有利契机,精准对接国省政策投向,积极谋划争取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集群、产业强镇等重大项目,持续做好已申报项目跟踪落实。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深入实施项目攻坚三年行动,千方百计加快项目进度,确保按期完工投产。坚持围绕企业转,围着项目干,全力搞好协调服务,促进项目多开工、快建设、早投产。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充分发挥重点产业专班作用,聚焦良种繁育、精深加工、品牌营销等产业发展关键环节和短板弱项,招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产业发展。四是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深入开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示范建设,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模式,建设一批集体经济强村。培育壮大各类专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快推进市县技术服务、市场营销、投融资、风险防范“四大”协同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广《广元市农业产业适度规模发展指南》,深入推进土地托管服务试点。进一步规范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稳慎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8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15个。主要包括:市农机事务中心、市农村合作经济站、市农村能源工作站、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市种子站(市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市经济作物管理站(市蚕业管理站)、市农业项目服务中心(市农场管理站)、市农业信息服务中心、市农业科教服务中心(省农广校广元分校)、市植保植检站、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市农机技术推广站、市畜牧种业管理站(市蜂业管理站)、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畜牧生产站、市饲料兽药站、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市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5646.50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07.1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其他收入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收入预算5646.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15.85万元,占94.14%;其他收入330.65万元,占5.86%。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支出预算5646.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73.33万元,占89.85%;项目支出573.17万元,占10.1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5315.85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76.4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15.8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4.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2.53万元、农林水支出4365.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3.6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15.8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76.4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4.54万元,占8.17%;卫生健康支出142.53万元,占2.68%;农林水支出4365.10万元,占82.12%住房保障支出373.69万元,占7.0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34.5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42.5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4122.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4.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242.52万元,主要用于:三农工作、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乡村振兴和农村改革、中茶所科技合作、争取项目资金、乡村振兴驻村帮扶、纪检组纪检监察、猕猴桃产业专班、肉牛羊产业专班等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373.6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73.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45.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627.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0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7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用于1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农业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渔政管理、三农工作等重点工作。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年初无预算安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下属等18个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27.61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0万元,下降1.57%。主要原因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机关日常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8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市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1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1个,涉及预算5646.5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 4445.72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627.6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8个,涉及预算573.17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等。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主办单位: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利州东路一段753号 邮政编码:628017 电话:0839-3263076
蜀ICP备2021023902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45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