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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8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4-07-03 00:00 字体: [ ]

王家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村庄清洁整治提升工程专项资金投入的建议》(第98号建议)收悉,现针对您的提案回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

2022年,我市印发了《广元市“美丽四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村容村貌整体提升行动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要内容,安排部署了“通过局部调整、安排用地指标等办法,保障农村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在乡村国土空间规划中予以明确。简化宜居乡村建设用地手续、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支持村集体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和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可采取以工代赈方式。鼓励通过发行债券资金加大宜居乡村建设力度。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宜居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村)的支持力度等相关政策。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对标规范,统筹推进。对标四川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坚持以县区为单位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各项重点任务,采取重点突破和综合整治、示范带动和整体推动相结合,加大项目谋划,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与公共基础设施、乡村产业发展、乡风文明进步等互促互进。

(二)用好政策,强化保障。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引导各方积极参与,避免政府大包大揽。用好《四川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筹资方案》,把村庄清洁整治提升相关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运行维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项目资金按要求合理统筹使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激发内生动力,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我的家乡我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和资金参与乡村建设。

(三)健全机制,持续发力。坚持建、管、用并重,持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清洁村镇评选活动,鼓励各县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引导将村庄环境卫生等纳入村规民约,持续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制管理等活动,着力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

王家凯代表,衷心感谢您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得到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女士,15196109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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