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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 2023-10-16 17:01 字体: [ ]

四川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11月1日起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

川府函〔2023〕22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审批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各市(州)修订并经自然资源厅审核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该标准于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原批复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川府函〔2020〕185号)同时废止。

二、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各市(州)政府要组织所辖县(市、区)政府抓紧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内容应包括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实施时间、新旧征地补偿标准衔接措施等。同时,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建立纠纷处理与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工作预案,妥善解决新标准实施中的问题,确保新旧征地补偿标准顺利衔接过渡。要切实履行征地主体责任,严格依法履行征地程序,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拖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

附件:1.成都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2.自贡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3.攀枝花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4.泸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5.德阳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6.绵阳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7.广元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8.遂宁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9.内江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10.乐山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11.南充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12.宜宾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13.广安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14.达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15.巴中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16.雅安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17.眉山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18.资阳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19.阿坝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20.甘孜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21.凉山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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