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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

发布机构:中国政府网 发布时间: 2023-09-26 10:27 字体: [ ]

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答记者问


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
财会〔2023〕14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12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财政部
2023年9月5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利州东路一段753号 邮政编码:628017 电话:0839-3263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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