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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一网通办”三年行动任务清单的通知

发布机构:广元市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 2023-02-23 09:24 字体: [ ]

http://nyncj.cngy.gov.cn/New/show/20230223092711414.html图文解读|关于印发广元市“一网通办”三年行动任务清单的通知

广府办发〔2022〕73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一网通办”三年行动

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为持续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满足企业和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一网通办”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2〕64号)要求,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广元市“一网通办”三年行动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明确工作责任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市“一网通办”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一网通办”日常工作。市级有关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本系统“一网通办”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含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同)负责统筹本地区“一网通办”各项工作。

二、加强运维保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一网通办”相关经费保障,加大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力度;强化“一网通办”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引进和培养网上政务服务人才,打造专业、高效的运营保障队伍。加强政务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分级做好系统建设运营和网络数据安全保障工作,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防护体系。

三、深化宣传推广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办事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引导企业和群众“网上办”“掌上办”,多渠道全方位报道“一网通办”经验做法,积极推广改革成效,不断擦亮“广圆办”品牌。

四、抓实考评督促

市政府办公室每月通报“一网通办”工作情况,推动“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要持续完善“一网通办”工作考评体系,营造“以评促改、以评促优”良好工作格局,每月统计汇总数据。


附件:广元市“一网通办”三年行动任务清单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8日


附件

广元市“一网通办”三年行动任务清单

序号

项目

事项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全面提升“一网通办”业务支撑能力

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

2023年6月底前,根据国家、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梳理发布我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同步配置优化情形项。2023年底前,全覆盖完成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事项情形化改造,推行“二维码”电子办事指南,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码上知”。2024年底前,基本形成事项运行图谱和实施要素一览表,实现服务流程“一图尽知”、监管责任“一表尽览”。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2

健全事项动态管理机制

2023年6月底前,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监测和更新机制,推动线上线下办事指南数据同源、标准统一。2024年底前,建立事项管理协调联动机制,及时掌握动态变化,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更新,确保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投资审批管理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等同类事项主要要素一致。

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3

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

2023年6月底前,形成即办事项清单、一站式办事项清单、转外办事项清单,规范事项办理指南,严格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转外环节监管。2024年底前,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行业自建业务系统与机关内部相关办公系统对接,实现内部审批全程电子化运转。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4

探索便民服务类事项规范化管理

2023年底前,根据省发布的便民服务事项清单,推进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养老服务、社会服务、市政公共服务等事项规范化管理,探索将相关便民服务应用接入“天府通办”广元分站点,便民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等各项要素规范统一。

市政务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5

全面提升“一网通办”业务支撑能力

探索主动行使行政权力类事项规范化管理

2023年底前,推动主动行使行政权力类事项办事指南标准化、智慧化建设。2024年底前,探索开展部分主动行使行政权力类事项网上办理,实现扣分、举证、缴纳罚款事项“网上办、掌上办”。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6

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2023年6月底前,统一网上办事入口为“天府通办”广元分站点,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服务渠道统一,实现同源发布、同步更新。拓展政务服务“好差评”线上线下评价渠道,引导群众和企业主动评;2023年底前,推动“好差评”向公共服务领域延伸。建立“差评”监测反馈和闭环处置机制,实现“差评”问题立即整改。

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7

全面提升“一网通办”技术支撑能力

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统筹

2023年6月底前,市级自建业务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业务办理全过程留痕、全流程监管。各行业部门应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展政务服务相关工作,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政务服务相关业务系统。

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8

推动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综合受理、协同办理

梳理我市政务服务事项,提炼地方特色亮点,在省综合受理业务协同平台基础上,探索叠加特色功能模块,2024年底前,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综合窗口线上线下规范运行,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

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9

提升“天府通办”广元分站点多端协同能力

健全“天府通办”移动服务矩阵,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强分站点建设,打造本地本部门特色服务应用。2023年6月底前,推动市级自建政务服务小程序、APP等应用在“天府通办”、自助终端等多渠道同源发布、统一管理。2023年底前,完成市级自建政务服务小程序、APP与“天府通办”平台整合对接。2024年底前,基于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服务,持续完善“一企一档”“一人一档”。

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10

全面提升“一网通办”技术支撑能力

打造广元12345智能“总客服”。

2023年6月底前,基本建成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与110、119、120等紧急热线以及水电气等公共服务热线的联动机制,实现双向互通、有效协作。2023年底前,建立集智能搜索、智能问答、智能导办、智能告知、智能预警、智能回访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客服体系并有效使用。2024年底前,依托省建政务服务事前申报辅导系统,提供远程视频、智能导办、动画图文等辅导方式,支持多语种智能咨询服务,实现常规问题“秒回”和高频诉求问题场景化服务。

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11

全面提升“一网通办”数据支撑能力

构建政务服务数据共享枢纽

2023年6月底前,建立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供需对接机制,整合归并部门政务数据交换通道。2023年底前,升级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平台数据共享门户、数据共享系统、数据开放系统等核心功能,并对接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2024年底前,省、市政务数据资源实现有效流通、高效配置和安全共享。

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12

推动政务服务数据有效汇聚

推动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核心数据共享开放,为“一网通办”夯实数据支撑底座。2023年6月底前,围绕“一件事一次办”“免证办”,编制政务数据共享需求清单和责任清单,实现共享有效数据集8000个以上,开放有效库表+接口8000个以上;2023年底前,完成“一件事一次办”“一证一照办”“智能审批”“川渝通办”等数据汇聚共享;2024年底前,人口综合库、法人综合库、电子证照库和政务服务数据库基本建成;2025年9月底前,聚焦城市治理、环境保护、住房保障、医疗健康、交通出行、食品安全、金融服务等应用场景,大幅提高提高政务数据共享能力、应用能力、分析能力。

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13

加强政务服务数据规范管理

2023年底前,建设政务数据中台,根据省政务数据分类分级管理体系,健全回流数据承接机制,有序承接省级回流数据。2024年底前,制定数据治理标准规范,加强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全流程安全监管,有效提升数据治理水平和管理水平。

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14

全面提升“一网通办”要素电子化支撑能力

做好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工作

办件结果为证照的同步生成电子证照并加盖电子印章,新增办件电子证照生产率、签章率均达100%。2023年底前,基本实现电子证照“免提交”,加强身份证、营业执照、驾驶证等电子证照的亮证应用。2024年底前,以身份证、营业执照等为信任源点,全面关联常用电子证照,实现所有电子证照“免提交”。2025年前,电子证照应用拓展到合同签订、人员招聘、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场景

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15

提升电子印章支撑保障能力

2023年6月底前,实现电子印章签章率100%以上。2023年底前,实现政府部门电子材料、电子证照等全面加盖电子印章,探索为企业免费提供电子印章服务,新办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2024年底前,法人和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免费发放。2025年底前,社会机构电子印章、电子签名跨区域、跨行业验章验签。

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16

积极推进其他电子要素应用

探索推动电子材料、电子档案、电子合同、电子证明在政务服务和相关社会领域汇聚和应用。2023年6月底前,梳理发布高频电子证明清单,实现电子材料智能匹配办事申请材料,探索电子证明在劳务服务和中介服务等方面的应用,推动“电子证明超市”建设,实现电子证明“一地出具、全域通用”。2024年底前,实现审批全过程数据和材料电子化归档。

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市司法局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17

全面提升“一网通办”服务创新能力

简单事项“极简办”

推进智能化审批“秒批秒办”“一证一照办”“零材料办”,进一步减材料、减时间、减环节、减跑动。2023年6月底前,实现50个以上事项“秒批秒办”,50个以上事项“一证一照办”。2023年底前,实现100个以上事项“秒批秒办”,100个以上事项“一证一照办”,50个以上事项“零材料办”。2024年底前,基本实现所有简单事项“秒批秒办”“零材料办”。

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18

全面提升“一网通办”服务创新能力

复杂事项“集成办”

2023年6月底前,实现省下发“一件事”、13个国家重点“一件事”线上线下融合办理。2024年底前,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多级联审”,实现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的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

市级有关部门

各县(区)人民政府

19

便民事项“就近办”

聚焦公共教育、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等便民服务高频事项,推动群众必须线下办理的事项“就近办理”“一地办结”。2023年底前,50个以上“省内通办”事项“就近可办”。2024年底前,基本实现高频“省内通办”事项“就近可办”,依托邮政、银行营业网点等设立基层帮办代办点,每个县(区)至少建成5个以上的政务服务小屋,提供自助终端办理、快递上门收件、代为核验和办事结果送达等服务,形成“15分钟政务服务圈”。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邮政管理局、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

20

高频事项“掌上办”

大年检审核、医保异地备案、公积金缴存等移动端应用开发,实现高频便民事项“掌上办”。2023年底前,医疗就诊、公共交通、水电气等100个以上事项入驻“天府通办”移动端,实现“掌上办”。

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21

特色事项“跨省办”

围绕企业异地投资兴业、流动人口异地就医就学落户等跨省高频事项,推动区域性特色事项“跨省通办”。及时完成“川渝通办”三批事项认领和发布,实现“川渝通办”事项全部落地可办,川渝电子证照互认共享。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22

惠企纾困“精准办”

2023年6月底前,分类梳理编制免申即享类、即申即享类、综合评审类惠企政策事项清单,实时通过线上线下公开发布;建成惠企政策兑现专区,实现事项清单统一发布、政策咨询统一回复、企业申请统一受理、惠企资金统一支付。2023年底前,建成惠企政策“查、办、送、评”一体化系统,推动惠企政策“一网”通查、“一键”匹配、“一秒”推送、“一站”服务。

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23

全面推进“一网通办”重点示范工程

实施投资建设项目审批融合提升工程

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推广应用四川省项目审批管理信息系统,汇集项目全过程信息。依托投资建设项目在线审批体系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子系统,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策划、审批、技术审查等“一网通办、一网通管”。

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

24

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提升工程

完善网上中介超市管理办法和中介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发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持续推进中介服务“网上选取、网上运行、网上监督”。2024年底前,探索“网上中介超市”在电子担保、招标代理、小额工程施工比选等领域的应用。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25

实施科技教育“一网通办”能力提升工程

2023年6月底前,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入驻政务大厅,建立“科易达”科技信息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义务教育新生入学“网上登记、网上办理、网上公布”。2023年底前,实现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C类)的审批流程和办事指南制定。2024年底前,科技资源共建共享共用。

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

26

实施公安警务“一网通办”提升工程

2023年6月底前,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驾驶证等电子证照在景点旅游、车站购票、交通核验、学校入学等场景实行电子化应用,实现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和监管“全程网办”。2023年底前,非机动车登记上牌网上“一站式”。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实现“网上办”“掌上办”。

市公安局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

27

实施民政退役军人“一网通办”提升工程

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采集,精准化识别贫困对象。2023年底前,婚姻登记“市内通办”。2024年底前,所有具备条件的县(区)婚姻登记“跨省通办”;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相关信息查验、优待项目线上线下服务有效衔接。

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28

全面推进“一网通办”重点示范工程

实施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工程

2023年6月底前,社会保障卡申领联办、实体和电子社会保障卡同步申领。2023年底前,全市公立医院挂号窗口经办社会保障卡“密码重置”业务,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网点综合窗口受理“一卡通”办理。2024年底前,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群众在交通出行、就医挂号、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享受“同城待遇”。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

29

实现不动产登记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2023年6月底前,不动产登记“商品房分户”“二手房过户”“夫妻财产约定过户”3个高频事项网上申请办理。2023年底前,部署应用“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平台。2024年底前,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线上服务能力的提升,实现业务总量70%的高频事项网上可办。

市自然资源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

30

实施住房保障“一网通办”提升工程

2023年6月底前,住房计划管理、保障对象管理、房源管理、配给管理、合同管理在线申请、审批和监管。2023年底前,整合各地房屋交易网签备案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信息平台,建立“市房地产综合管理系统”。2024年底前,房屋交易、网签备案、住房租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等关键业务“一网协同”。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1

实施交通运输出行服务品质提升工程

2023年底前,优化“广元E交通”出行服务微信小程序,同步接入“天府通办”,为群众提供线路规划、客运查询、在线购票、实时公交、出租等出行服务。增加境内高速、重要国省干线等重要路段和相关水域的实时视频云点播服务点位。2024年底前,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申办、“天府畅行”智慧掌上出行平台在更大范围推广应用,旅行社、景区、包车、班线、汽车租赁、汽修服务等信息实现网上查询服务。

市交通运输局

32

实施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一卡通”工程

优化完善惠民惠农“一卡通”信息系统功能。2023年底前,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发放“一卡通”。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农业农村局

33

全面推进“一网通办”重点示范工程

实施医疗健康“一网通办”提升工程

优化全市医保一体化大数据平台,2023年6月底前,生育医疗费用支付线上申请;2023年底前,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报销线上办理;2024年底前,医保电子凭证在试点医院挂号、就诊、支付、取药全流程“一码通用”。加快电子健康卡应用。2025年5月底前,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扫码就医”、重庆二级甲等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34

实施安全生产“一网通办”提升工程

2023年6月底前,实现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简易事项“掌上办”,安全生产许可全域办理。2023年底前,安全生产许可事项100%“市内通办”。推广运用省建设工程消防监管服务平台。

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

市消防救援支队

35

实施办税缴费“一网通办”提升工程

2023年6月底前,实现“新办企业”“银税互动”“注销前置事项”等套餐式服务。2023年底前,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重点对象高频或简易办税缴费功能集成。2024年底前,税费征缴、查询和开具完税缴费证明等业务接入“天府通办”,实现税费业务“掌上办”。

市税务局

36

实施企业登记全生命周期“一网通办”提升工程

2023年底前,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实现“一照通”。2024年底前,完善与企业沟通服务机制,实现“一企一画像”。

市市场监管局

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37

实施“互联网+监管”提升工程

2023年6月底前,依托省一体化平台,补充完善“互联网+监管”事项名称,行政许可事项与监管事项对应匹配,完成“互联网+监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实现监管数据归集共享。2024年底前,“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全量汇聚存量数据,实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等与监管事项清单的有效衔接;打造“互联网+监管”应用场景。

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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