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0-11-02 15:05 字体: [ ]

川财农〔2020〕134号

有关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农业(农牧)农村局:

为进一步支持做好农业生产救灾工作,经研究,现下达你地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如数(详见附件)。收入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农林水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资金支持方向

根据当地受灾情况,坚持突出重点灾区和重点支持环节,按照《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川财农〔2020〕41号)中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使用范围规定,统筹用于洪涝灾害救灾和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合理使用资金,提高使用绩效。

二、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分级实施”的工作机制,通过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集中力量抓好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工作,及时拨付资金。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及时分解下达绩效目标,并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截留、挪用,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附件: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分配及绩效目标表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0月16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利州东路一段753号 邮政编码:628017 电话:0839-3263076
蜀ICP备2021023902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45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