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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市级农业公园、美丽休闲乡村、休闲农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局规园科 发布时间: 2020-10-28 11:20 字体: [ ]

广农函〔2020〕230号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产业振兴、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和市委市政府加快构建现代特色农业“7+3”产业体系、推进现代特色农业“一区两带七集群发展”等一系列部署安排,根据《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意见》(广农函〔2018〕238号)要求决定持续开展市级农业公园、美丽休闲乡村、休闲农庄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一)市级农业公园

1.农业公园有相对完善的管理机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经营主体明确,农业产业特色鲜明、经营主体管理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

2.农业公园规划科学与当地农业产业、美丽新村及城乡建设规划协调相统一,生产、生活、生态、文化功能完善,综合效益明显。公园农业产业特色鲜明,优势突出,收入占园区销售总收入的50%及以上,园区总面积原则上达到300亩及以上,公园总产值达500万元以上

3.农业公园田、路网、电网、线网及游客接待服务等基础设施配套,园区的运营管理符合土地、建设、公安、安全、卫生、文化和环境保护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4.农业公园近两年内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违法用地、安全生产事故、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事件、环境污染事件、经营欺诈行为、偷税漏税等。

(二)市级美丽休闲乡

1.示范带动作用强规划科学合理,乡村休闲农业与旅游项目符合当地规划布局与村特色产业,新村建设相统一、相衔接能够紧紧围绕当地农业生产过程、农民生产生活、农村乡土风情等开发乡村休闲农业与旅游产品,周边农民能够广泛参与和直接受益。年接待旅客3万人次以上,其中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占用工总数的60%以上。休闲农业产值占当地总产值50%以上。休闲农业对当地经济发展、农民就业增收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2.经营管理规范。休闲农业经营主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热心公益事业,社会形象良好;管理制度完善,岗位责任明确,接待服务规范。

3.服务功能完善。休闲农业园区、景区、景点规划设计科学、布局合理;农业观光体验项目特色鲜明,知识性、趣味性、体验性强;经营主体运行正常,近3年内没有发生安全事故,无安全隐患。

4.基础设施健全。无违规建筑和占用农保地乱搭滥建现象,建立了符合环保标准的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生产和生活垃圾实行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污染环境等问题。

5.从业人员素质较高。生产经济主体重视提高员工素质,有完善的培训制度,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培训,近三年内没有发生损害游客利益等问题。

(三)市级休闲农庄

1.有良好的服务环境农庄生态良好、环境优美,布局科学风格突出。建筑物美观大气、别具风格、彰显文化。农业景区产业特色明显,农耕文化浓郁。

2.有优良的产业基础农庄产业布局符合当地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体现绿色发展、融合发展的要求。特色产业基地达到100亩以上,标准化、良种化、景区化、生态化水平高,具有较高的观赏和体验价值,同时能提供质量安全的优质农产品。

3.有较强的带动能力农庄经营良好,有力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农庄农民从业人员的比重占70%以上,收入较当地农民高出30%以上。带动周边农民发展餐饮、住宿、特色农产品生产及销售和休闲农业项目效果显著。

4.有丰富的休闲项目农庄服务功能完善,开发有丰富的休闲项目和文创产品。项目参与体验性强,吸引度高。农业体验活动、农村民俗活动、农业节庆活动等不少于2项。

5.有较高的服务水平农庄具备较高的接待能力,农庄厨房、餐厅、住宿、公共厕所、停车场等设施设备布局合理、齐备规范、性能良好。餐饮一次性接待规模50人以上,住宿、露营等一次性接待规模30人以上。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经营合法,诚实守信,接待服务规范,社会形象良好,近三年来未发生环境污染和安全等事故。70%以上的从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关键岗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二、申报及认定程序

(一)农业公园由所在县(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县区申报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市级美丽休闲乡村由其所在乡镇申请,休闲农庄由其经营主体申请,经县区农业农村局择优向市农业农村局推荐,提交申报材料。各县区申报数量参照2020年目标任务数(含三江新区、两湖库区任务),见附件1。

(三)农业农村局按申报要求对申报材料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确保申报资料真实、准确,对符合申报要求的申报材料,经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上报。

(四)市农业农村局对县(区)申报推荐的市级农业公园、美丽休闲乡村和休闲农庄进行现场核实,组织专家评审后,对其予以认定。

三、申报材料

农业公园、美丽休闲乡村、休闲农庄材料分别报送,包括:申报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初审推荐意见,证明材料(包括建设规划、荣誉证书、品牌证书、认定证书、业绩证明等)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农业农村部门市级农业公园、美丽休闲乡村、休闲农庄申报工作作为引领休闲农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融合的重要举措,创新遴选机制,优化遴选过程,注重结合全市特色农业“一区两带七集群发展”布局按照标准,严格把关、从优筛选。

(二)强化政策扶持。各地要以市级农业公园、美丽休闲乡村、休闲农庄申报创建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完善服务体系,拓展服务领域,加大扶持力度,不断提升休闲农业发展水平,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加快发展

(三)搞好总结宣传。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市级农业公园、休闲农庄、美丽休闲乡村申报创建活动,树立一批示范典型,打造一批知名品牌,进一步营造推动休闲农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请各县农业农村局于20201120日前,将市级农业公园、美丽休闲乡村、休闲农庄申报文件、申报以及证明材料装订成册,按要求统一报送市农农村发展规划与现代农业园区科

联系人: 李  莎,电子邮箱:275078354@qq.com。

附件:1.广元市市级农业公园申报名额分配表及县区市级美丽休闲乡村、休闲农庄目标任务

2.广元市农业公园申报表

3.广元市美丽休闲乡村申报表

4.广元市休闲农庄申报表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1


市级农业公园申报名额分配及县区市级美丽休闲乡村、休闲农庄目标任务表


县  区

市级农业公园(个)

美丽休闲乡村(个)

市级休闲农庄(个)

利州区

1

2

3

昭化区

1

1

3

朝天区

1

1

3

青川县

1

1

3

旺苍县

1

1

3

剑阁县

1

1

3

苍溪县

1

1

3







附件2


2020年广元市农业公园申报表





位:

间: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制表


公园名称

公园地址

申报主体

负责人

工作职务

手机

联系人

工作职务

手机

占地面积

(亩)

其中:

产业规模(亩)

主导产业

年综合性收入(万元)

特色农产品销售收入(万元)

休闲农业收入(万元)

年接待

游客(人次)

员工数量(人)

其中:农民工数量(人)

休闲服务

功能介绍

农业产业

发展情况

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情况

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推荐

单位公章

市级农业部门意

单位公章

附件3


广元市美丽休闲乡村申报表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制表


申报主体

负责人

职务

手机

联系人

职务

手机

占地面积(亩)

其中:产业规模(亩)

主导产业

年综合性收入(万元)

特色农产品销售收入(万元)

休闲农业收入(万元)

年接待游客(人次)

休闲农业从业人数(人)

其中:农民工数量(人)

示范带动

经营管理

服务功能

基础建设

从业人员

培训

级农业农村部门初审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级农业农村部门审定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广元市休闲农庄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

所在县(区):

间: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制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人姓名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信箱

联系人姓名

手机

电子信箱

占地面积

(亩)

员工总数

开业时间

其中:农民工数量

年综合性收入(万元)

特色农产品销售收入(万元)

休闲农业收入(万元)

年接

待游客

(人次)

餐饮接待规模(人)

住宿接待

规模(人)

农庄经营

情况介绍

农业产业

发展情况

带动农民

就业增收

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意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意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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