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广元以制度创新激活农村集体“三资”潜能

日期: 2025-05-14 来源: 农改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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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以制度创新激活农村集体“三资”潜能

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破解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难题,广元市近日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18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这是广元市自《四川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实施25年来,首次系统性升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体系,是省级管理办法的继承创新,也是关于基层治理的下步探索。将引领该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集体经济发展进一步规范化、数字化、长效化,为农民增收、集体增效、乡村增色注入强劲动力。

  一、推陈出新,护航乡村振兴。一是完善制度措施,回应时代需求。《四川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颁布于2001年,如今农村经济多元化发展和集体资产规模扩大,原有制度在资金监管、资源交易、数字赋能等方面略显短板。《措施》构建起“制度管权、科技管账、群众监督”的立体监管框架,为新时代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二是盘活沉睡资源,激发共富动能。广元农村面临集体资源闲置、资产低效利用等问题,《措施》推行严格登记、加强流转、规范合同等措施,推动闲置土地、山林、厂房等资源资产转化为发展资本。三是强化基层治理,筑牢廉政防线。针对农村集体“三资”领域微腐败易发问题,《措施》通过完善民主决策程序、推行财务公开、落实民主监督、加强政府监管等方式,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探索数字信息化建设,提出资金流向追溯、资产变动预警、资源交易透明等下步发展目标,从源头遏制相关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

  二、全链覆盖,实现闭环管理。一是严控收支,安全透明。《措施》明确村集体资金“村财代管”制度,坚持集体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严格收支审批流程,推行非现金结算,严禁体外循环。建立“联审联签”制度,重大支出需经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长、理事长签字,定期向全体成员公开公示,确保每一分集体资金“阳光运行”。二是摸排资产,保值增值。要求资产定期摸排,严格台帐动态管理,落实一资产一方案,明确管护责任人,确保非经营性资产长久发挥公益效益,经营性资产持续实现经济价值。涉及资产处置或重大投资时,需经成员表大会表决并详实风险评估,防止资产流失。采取自营、承包、租赁、对外投资、股份合作等方式,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三是规范交易,提质增效。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坚持本集体成员优先,要求规范合同、程序公开、多方询价,探索产权交易网络信息化,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实现集体资产资源效益最大化。同时健全完善利益分配机制,让农民共享发展红利。

        三、强化保障,全面长效推进。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措施》指出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县(区)委、广元经开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求党委政府主抓、农业农村部门主推、相关行业部分依职责主动作为,履职尽责。镇村党组织书记承担所属、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要管理责任,密切联系指导日常工作开展。二是加强激励奖励。《措施》鼓励探索建立个人、企业、工商资本、国有公司参与集体资产经营活动激励机制,对积极参与集体资产盘活利用的,给予政策、项目、资金、金融支持扶持。鼓励集体经济年纯收益5万元以上的村,按照章程提取不高于当年总收益10%的费用,用于提高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者、相关人员薪酬待遇。三是加强人才保障。《措施》要求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服务体系,加强农经队伍建设,通过选拔、回引、聘用等措施配强人员力量。常态化组织开展财务人员政策业务培训,持续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业水平。

主办单位: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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