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聚焦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加大投入品执法打击力度。开展农村建房动态巡查22次,发现并成功制止土地违法行为5起,指导乡镇立案查处3起,有效遏制了宅基地建房违法行为。检查农资经营主体480个次,抽检水稻、玉米、蔬菜、油菜等农作物种子85个、农药样品19个、肥料样品10个,立案查处农业投入品经营违法行为9起。
二、聚焦畜禽养殖关键环节,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出动执法人员368人次,开展巡查检查100余次,立案查处畜禽养殖、屠宰、贩运环节动卫违法行为6起。持续开展病死动物非法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无害化处理生猪1014头,有效遏制了随意丢弃病死动物行为。
三、聚焦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实施渔政执法系列行动。重点打击非法捕捞,规范休闲垂钓。开展日常巡查、跨县区交界水域和跨部门联合执法140余次,办理渔政违法普通程序案件12起、简易程序案件52起,劝退违规游钓人员1000余人次,暂扣违法违规渔具200余具。
四、聚焦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化监督抽样和执法办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样180个,抽检种植业样品(蔬菜、食用菌、水果)120个、养殖业样品(禽肉、禽蛋、猪肉、猪肝、水产品)60个,抽样合格率达99.4%。查处人药兽用、农残超标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3件。
五、聚焦安全生产兜底保障,全力抓好农机领域安全执法。积极开展农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乡镇交管办开展执法检查12次,整治无牌无证、未年审、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30余起;同时持续推进外籍变型拖拉机“实质清零”,督促60余台变型拖拉机报废注销,有力消除了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