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四川省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要点》的通知
川办发〔2024〕1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2024年四川省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2月12日
2024年四川省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要点
2024年,全省政务服务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服务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为导向,聚焦审批服务、市场规则、政策落实等方面痛点难点堵点,着力强基补短、试点探索,不断提升全省政务服务水平。
一、合力攻坚“高效办成一件事”
(一)推动个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高效办理。围绕个人从出生到身后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重点做好新生儿出生、教育入学、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残疾人服务、退休等5个“一件事”。逐个事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改革措施和职责分工。〔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残联等部门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市(州)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推动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高效办理。围绕企业从开办到注销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重点做好企业信息变更、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信用修复、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企业注销登记等8个“一件事”。逐个事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改革措施和职责分工。做好开办运输企业、开办餐饮店2个“一件事”国家试点示范工作,形成“一地创新、多地复用”经验做法。(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一件事”高效办理。聚焦项目策划立项、建设施工、竣工验收等重点环节,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应用,形成全流程服务闭环,提升项目审批效率。策划立项环节,重点做好区域评估、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测量、水库工程涉水审批、跨区域高速线性工程涉河审批等4个“一件事”;建设施工环节,重点做好工程建设和施工许可阶段测量、水利工程重大设计变更、房建市政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等4个“一件事”;竣工验收环节,重点做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房建市政项目联合验收等2个“一件事”。在成都市试点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助企惠企政策直达快享
(四)梳理解读惠企政策。聚焦行政给付、资金补贴扶持、税收优惠等方面,梳理省市县三级惠企政策,拆解形成可操作的事项清单,在各级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场所集中发布。按照“谁制定、谁解读”思路,运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媒体专访等开展解读。(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牵头负责)
(五)精准推送惠企政策。统一开发建设全省惠企政策服务平台,推动与现有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对接、数据共享,提供政策查询、申报、兑现等功能。各地各部门(单位)原则上不再新建惠企政策服务平台。建立“一企一档”企业信息库,汇聚行业部门企业信息,从行业类别、经营状况等方面精准画像。运用模型算法和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实现政策智能匹配、自动推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高效兑现惠企政策。在政务服务网开设惠企政策专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惠企政策专窗,实行一网(窗)受理、分类转办、一站兑现。制定惠企政策申兑手册和工作指南,规范业务流程,优化表单自动生成、材料智能调用等功能。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作用,畅通惠企政策兑现困难诉求解决渠道,推动惠企政策“应享尽享”。(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牵头负责)
三、持续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
(七)加强在线监管平台建设。优化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枢纽监测预警、分析评估、证据互认和联合检查等功能,推动行业监管综合平台全面接入,实现跨部门综合监管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健全以“三清单、一计划”为基础的监管清单管理体系,实行监管事项动态管理。(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做好重点领域跨部门监管。抓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生产等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新兴领域监管。完善经营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分级标准,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健全重点领域失信惩戒机制,优化信用修复程序。(省发展改革委、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监管执法协同联动。优化联动工作机制,推动更多行业领域实行源头追溯、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调查、执法联动和执法互认。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扩大联合抽查范围,提高联合抽查比例。统筹监管执法资源,规范监管执法行为,解决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和监管缺位等问题。(司法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拓展运用行政许可事项“一单一图一表”成果
(十)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整治清单之外的备案、证明、认证、年检等变相许可。依照运行图谱完善办事指南,落实要素实施一览表规范审批服务,在承诺的受理时限、审批时限、转外环节最长办理时限内完成审批。加强审批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和措施,严防“审管脱节”,探索推行行政审批跨部门联合监管、综合年检年报。(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
(十一)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体系,合理设置综合服务、专业服务窗口,推进关联事项集成办理。鼓励探索“告知承诺+容缺办理”等模式,拓展网上审批临期提醒、办理进度展示等功能,压减办事成本。(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探索更多应用创新。开展“一单一图一表”场景运用、行政审批并联转外、行政审批联合监管、其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标准化和跨领域跨层级“省内通办”6项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政务服务增值化试点改革
(十三)发布涉企服务事项清单。围绕政策、法律、金融、人才等企业高频需求,整合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和市场服务功能,梳理发布服务事项清单。围绕企业市场准入、贷款融资、纳税、解决商业纠纷、破产等环节,集成高频服务事项,构建“一类事”套餐式服务场景。(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牵头负责)
(十四)打造企业服务专区。依托各级政务服务场所建立企业综合服务专区(中心),因地制宜推动涉企服务清单事项进驻,打造涉企政务服务综合体。在有条件有需求的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产业园区,探索推进园区集成式政务服务,建设产业嵌入式企业综合服务驿站,为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牵头负责)
(十五)完善综合服务平台。优化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惠企专区功能,推动涉企服务事项全面上线运行,集成各类涉企服务数字化场景,实现“政策一屏览、服务一站享、业务一网办、诉求一键提”。开发四川“政务服务码”,打造“企业码”应用体系,关联企业生产经营、信用资质、综合评价、行业舆情等信息,深化政务服务扫码应用,探索建立涉企服务“一码通办”、监管执法“一码监督”模式。(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
(十六)提升多端协同服务能力。推进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综合受理、分发流转系统建设,优化表单预填、智能辅助等通用功能,加强身份认证、电子证照和电子签章应用等公共支撑。迭代升级“天府通办”,上线微信小程序,整合各类移动服务资源,促进应用服务与“天府通办”同源发布,再推出100个高频服务“掌上办”,新增200个事项在自助终端“就近办”。(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牵头负责)
(十七)打造智能热线客服体系。完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诉即办”和跨区域跨层级联动机制,加强与政务服务平台投诉建议体系、110报警平台、“好差评”体系等部门业务系统联动,打造政务服务“总客服”。强化热线平台数智化能力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事前申报辅导,支持多语种智能咨询服务,提供常规问题“秒回”和高频诉求问题场景化服务。(公安厅、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拓展电子证照应用场景。加强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互通互认,通过直接取消证照材料或数据共享、在线核验等方式,实现可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以身份证、营业执照等为身份信任源点,全面关联企业群众常用电子证照,推动更多电子证照免提交。建设省一体化平台电子印章系统,构建全省电子印章应用服务体系,实现新办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牵头负责)
七、深入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应用
(十九)加快打通政务数据壁垒。推动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数据中台,推进省直部门自建业务系统、国家垂直管理业务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实现全省政务数据双向共享、业务协同联动、过程实时监管、结果全量汇聚,解决“二次登录”、重复填报等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建立健全政务数据标准。加强数据源头管理,建立数据分级分类管理规范,“一数一源一标准”清洗和汇聚数据,加快构建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有效衔接的一体化政务数据标准体系。完善标准统一、动态管理的政务数据目录,推动全省政务数据按需归集、应归尽归,持续筑牢基础数据库、业务资源数据库和相关专题库等各类政务数据基础底座。(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不断深化政务数据应用。完善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机制,汇总政务数据共享需求,优化申请使用流程,推动政务数据安全高效回流、直达基层。建设政务数据安全管理平台,加强系统、数据、应用全流程安全管理,加大涉及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等数据保护力度。(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协同推进川渝政务服务一体化
(二十二)推动“川渝通办”提质扩面。聚焦企业群众高频办事需求,促进“川渝通办”向公共服务、便民服务领域延伸。打造更多川渝“一件事”集成服务,积极开展试点并复制推广。推动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持续深化交通出行、劳动就业、住房保障和养老教育等重点民生领域合作,打造一批企业群众体验感强的务实便利举措。(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推进标准统一证照互认。完善川渝事项政策标准清单,统一公共服务供给、数据共享开放、行政执法、检测计量等标准规则。持续推进职称资格、技能证书和医疗机构检验检测结果互认。推动“政务服务码”川渝互通,实现40类高频电子证照亮证互认,拓展电子身份凭证在住宿、交通、文娱等领域应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协同优化区域市场环境。加强经营主体自由流动、一体化落户、要素获得、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协同,完善经营主体“云迁移”、川渝开放合作区“云注册”功能,开展金融、法律、科创等增值化服务试点改革,探索建立“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常态化开展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领域联合执法检查,健全联动机制,推动结果互认。(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全面规范公共资源交易
(二十五)完善交易服务制度。更新发布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推动更多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纳入交易平台体系。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体系,进一步规范交易场所、交易见证和交易环节等管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全行业覆盖,常态化开展不见面开标,扩大远程异地评标应用范围,鼓励探索分散评标、“暗标盲评”等模式。(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规范各方主体行为。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强制招标制度,推动招标人建立招标投标事项集体研究等议事决策机制,积极发挥内部监督作用。加强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动态监管,开展信用评价,推动行业自律。做好评标专家管理监督、考核评价,组织开展评标专家队伍清理整顿,动态调整评标专家库。规范投标人投标和履约行为,加大违法投标行为打击力度,督促投标人依法诚信参加投标,公开披露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入整治地方性保护、围标串标、恶意低价中标、资质作假等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行刑衔接”,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烈震慑,净化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常态化整治机制,构建部门协同、各级联动、社会参与的监管格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实现以整治促提升。(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司法厅、审计厅、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健全政务服务管理体制,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压紧压实工作责任,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统筹推进政务服务工作,贯彻落实情况年底前书面报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要将要点确定的工作任务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加强统筹协调、强化业务指导、狠抓督促落实、持续跟踪问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取得实效。